高淳县财政局四项措施规范加强村级组织经费管理
一是明确使用范围。村级组织经费开支范围主要包括:村定补干部报酬以及误工补贴干部、村民小组长补贴;村级办公经费;征兵协管费、计划生育协管费、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终端维护费、村内垃圾收集费等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困难户慰问费、弱势群体特困补助、村主要干部养老保险等其他支出。
二是完善预算编制。村级组织经费预算方案由镇财政、农经部门共同编制,经镇政府批准后,报县财政、农工部门审核、批准,最后逐级批复到行政村。村级组织经费以镇为单位统筹安排使用,并按照村干部报酬、误补干部补贴、组干部报酬、村级办公经费、基本公共服务支出等顺序安排。
三是统一支付方式。村组干部报酬等费用全部实行“一折通”发放,直接由专户打入个人专用存折;村干部保险费、报刊订阅费由财政部门直接支付给相关部门;村级办公等经费由县专户定期划拨镇专户管理核算。
四是加强支出管理。对村级组织经费中的办公经费实行财政报账制。村级组织将发生的办公等经费,按规定程序定期到财政所办理结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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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0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