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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湖县多措并举积极探索“财政大监督”格局

  建湖县财政局于去年出台了《关于加强我县财政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实施一年来,围绕构建“财政大监督”格局,多措并举、积极探索,财政监督工作渗透到了财政工作的各重要环节和过程之中,并逐步实现常态化。其主要做法有:

  一、推行城建项目财政现场代表制,使财政专项资金实现了效益提升。

  2008年该县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资金高达15亿元。为提高城建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实效性,该局全面推行城建重点工程项目财政现场代表制。首先,明确要求,制定办法,提请县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城市建设工程项目资金管理的意见》、《建湖县县级政府投资项目财政现场代表管理办法》等,并结合城建项目实际,从局各职能科室抽调20名工作人员作为财政现场代表,直接参与全县2008年度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前期审查工作,做到了“关口”前移。一是明确工作制度,规定每周二、四、六半天时间作为固定工作日到现场工作,并要求建立工程资金管理台账,及时记载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和意见建议,实行项目资金拨付“月度计划申报制”、“用款计划审批制”和“使用情况月度督查制”。规定没有现场代表签字的项目,建设资金不得拨付。二是明确工作责任,对工程已竣工和基本竣工的项目,督促工程建设单位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前期准备工作,重点抓好竣工项目财务决算的编制和审查;对开工项目及早介入,建立台账,参与工程概算、预算审核,现场招投标工作,并抓紧做好分月用款计划的审核;对正在建设的工程项目,重点抓好工程项目资金拨付的审核和工作量增减的签证。三是强化业绩考核,出台《政府投资项目财政现场代表工作业绩考核办法》,工程结束后,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现场代表履职能力和实绩进行全面考核,对项目实施情况组织有关专家开展绩效评价,考评结果列入个人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作为下一年度立项分工的重要依据。据统计,仅今年已实施的20多个百万元以上项目,就压减各类资金3000多万元。如计划实施的投资概算237万元县城住宅小区环境整治设备采购一个项目,就节约资金150多万元。

  二、优化单位非税收缴工作,使财政对预算外资金收入实现了全程监管。

  为切实加强非税收入监管,该局建立起“单位开票、银行代收、实时入库、财政管理”的非税收入征缴管理新模式,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工作。目前,已将78个单位纳入了非税改革范围,清理撤销账户34个。一是变“弹性收费”为“项目化”管理,进一步规范收费项目的性质和标准。按照非税收入管理范围,该局对行政事业单位的收费项目逐一清理,按部门、单位、管理方式、资金性质和收入项目,统一编制代码,建立了非税收入项目库,并向社会定期公布收费项目和标准。部门和单位在政策法规和征缴系统外擅自设立的收费项目无法编码进库,从而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重复收费、搭车收费、超标收费等行为,使部门和单位收费“阳光化”。二是变“多种票据”为“一票制”管理,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管理行为。该局组织专门力量,加大票据清理力度,对以往年度使用的各类票据全面清理、核销。严格执行交旧票、领新票制度,以“票”管“收”,实行票据合一,统一使用《江苏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从而真正实现票据管理规范化、统一化。三是变“手工开票”为“网络化”管理,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资金监管。通过非税收入管理系统,将单位票据的购入和领用信息资料输入计算机,当非税收入业务发生时,单位电脑开票,银行实时收款。单位、银行、财政实施网络连接,实现对票据“购、领、用、核、销”全过程的非税收缴系统管理,改变了过去手工缴验、核销等票据管理工作的滞后局面。同时,利用该系统,适时了解各执收单位票据使用情况、收费执行情况和各银行代收资金信息等,掌握每一笔非税收入的征缴情况,有效防止单位隐瞒收入、转移资金、私设“小金库”和乱支滥用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三、转变会计集中核算方式,使财政对财务收支的监督实现了关口前移。

  建湖县会计集中核算工作始于2006年,几年来,对加强会计核算工作,规范单位核算行为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所暴露出的矛盾也日益凸显,围绕是否还核算权于单位的争论不断,如何确保财政工作既不越位也不缺位,该局领导经审慎考虑,将核算工作返还给单位,重点强化支付审核工作,彻底解决《会计法》所明确的核算主体问题。目前,该县已统一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软件,实现了“财政审核—国库支付--单位记账”的会计核算新形式。已将原实行集中核算的78个单位的财务账目一一移交给单位,保留集中审核支付权,并对原未纳入集中核算的66个单位一并纳入集中审核支付的范围,从而从源头上解决了对一些部门和单位财政监管难到位的问题。该局在会计核算中心明确了10多名财务审核人员,主要负责对这些单位的财务审核工作,同时授权会计核算中心相应的支付职能,使各单位的各项支出都纳入了财政的统一监管之下。集中核算向集中审核支付的顺利转轨,既解决了财政工作的越位和缺位问题,也使财政监督工作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关口前移,使财政资金的安全性得到了有效保障。

  四、创新资产监督机制,使国有资产实现了保值增值。

  一是抓住国有资产形成环节,对国有经营性公司、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收储、设备的采购、工程的开发等,都必须按规编制预算计划,经财政、国资部门审批后操作,将其纳入监督范围,实施源头管理;二是抓住国有资产使用环节,为此,专门出台了《国有经营性公司国有资产监管意见》,拟定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办法》,对国有资产的出租、出借和使用,明确财务总监和资产管理员跟踪监管,对公有土地、房屋建筑物等建立国有资产台账,定期进行清理核对,谨防国有资产流失;三是抓住国有资产处置环节,明确资产转让、核销、报废处置工作的程序,广泛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全程实施阳光操作、公平竞争。据统计,今年以来,共监督相关单位收储资产3.6亿元,核查登记国有土地、房屋资产28.37亿元,向县属国有企事业单位派驻财务总监3名、兼职资产管理员400多名,公开处置国有资产11宗,国有资产转让增值额443.5万元,增值率达2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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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02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