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设立千万元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基金
江苏省沭阳县为鼓励、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设立1000万元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基金。该项基金由乡镇和县财政共同出资,其中县财政安排500万元,乡镇配套500万元。
基金主要用于奖励乡镇引进农业龙头企业,对固定资产投资300万元以上并投产达效的乡镇,将返还其上交的基金并由县财政给予按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3%的奖励补助,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该项资金的筹集,调动了乡镇发展农业产业化的积极性,加快县农业产业化发展进程,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09年0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