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沭阳县村级“三大员”实现老有所养
为进一步加强村级干部队伍建设,实现村干部老有所养,沭阳县财政局会同县委组织部,共同制定了切合县情的村干部养老保险暂行办法。
一是确定参保对象。由各乡镇党报上报村“三大员”名单,即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以及村会计。对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配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实行“一肩挑”的比例不得低于80%。经县财政局、县委组织部和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共同审核无误后,确定为参保对象。居委会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和会计参照执行。
二是统一参保手续。由该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经办机构具体负责,为村“三大员”建立个人账户和养老保险档案,统一办理养老保险业务。
三是统一参保时间。村“三大员”养老保险从2008年开始办理,其中村党组织书记已于2007年开始办理。
四是统一缴费标准。村“三大员”养老保险投保金每人每年960元,其中个人交纳20%,计192元;乡镇从村级三项经费中补贴50%,计480元;县财政补贴30%,计288元。养老保险金个人交纳部分的筹集由乡镇负责,集体承担部分由县财政局负责,每年7月底前划缴县财政专户。
五是统一保险待遇。村“三大员”年满60周岁后,可享受农村养老保险待遇,按月或按季终生领取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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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