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历史的新起点
——扬中市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十年工作回眸(图片)

(图为扬中市举办政府采购十年图片展)
1998—2008,扬中市政府采购制度推行整整十周年。1998年,扬中市政府财政史上又添浓墨重彩一笔。这一年,该市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国税、地税、工商、质监等垂直部门,全部开始实施政府集中采购制度,这在镇江市是首家,在全省也走在前列。十年耕耘,十年汗水,十年收获,硕果累累。扬中市政府采购工作走上了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轨道,取得了骄人成绩。
立“三制”,“把科学发展观落到实处!”
“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必须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政府采购法律的框架下,以制度建设为重点,以法制建设为依托,以管理交易信息系统为手段,优化和健全采购交易运行机制,不断规范管理操作行为,促进采购制度综合效益的提高,推动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全面和谐科学发展。”扬中市政府分管政府采购工作的常务副市长施建华对政府采购工作提出了明确的思路。
在镇江率先实行“管采分离”运行体制
首先成立扬中市推行政府采购制度领导小组,以加强市政府对政府采购工作的领导。1998年10月30日,市政府成立了以时任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发祥为组长,由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市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物价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政府采购制度领导小组。以后,随着政府领导人事的变动,领导小组人员又不断及时调整,以确保市政府对采购工作的强有力的领导。
设立市政府采购中心。1998年9月24日,扬中市财政局向市政府递交了《关于设立扬中市政府采购中心的请示》,1998年10月7日,市编委同意设立扬中市政府采购中心,主要负责购物登记、组织招标、竞标、监督定点单位服务质量等工作。
2002年以前,该市实行“管采”一体化管理体制,在推行政府采购制度,营造采购市场环境,加大规范化管理力度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开创了全市政府采购工作的新局面。然而,扬中财政从来就有一种创新精神,从来就有一个敢为人先的志向,从来就有一个善于从战争中学习战争、从实践中总结实践的胆略,他们大胆改革政府采购体制。2002年当《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还在孕育之中时,扬中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就诞生了。采购办与采购中心合署办公,实行管采分离、职能分离、政事分开。这在全省,乃至全国在县级是首开先河!
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立足监督,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能,明确定位自身“裁判员”身份,管好“份内”事,不再从事采购执行工作,不干预政府采购市场的日常交易活动,当好“裁判员”。政府采购中心,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具体执行政府采购业务,当好“运动员”,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确保政府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高效。同时,监管与执行“手携手”、“肩并肩”,相辅相成,统一运作,近年,政府采购中心进入招投标交易市场驻场办公,这不仅理顺了“管采关系”,而且极大地提升了监管的绩效,共同促进政府采购制度的健康运行。
建立了一套“相互制衡”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1998年10月19日,《扬中市政府采购制度暂行办法》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颁布实施。扬中市政府公共统一采购正式拉开帷幕!
《办法》第一条开宗明义:“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促进廉政建设,努力压缩财政性开支,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办法》规定政府统一采购对象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用财政性资金,包括财政补助收入、各项非财政补助收入如事业收入等购买大宗物品或劳务的。
采购的方式以公开招标为主。
采购的项目范围分门别类,全面具体,包括汽车、集中保险、定点加油、定点维修、计算机及其网络工程、空调器、打印及复印设备、文件资料定点印刷、高档音像设备、办公楼基建、装潢等。对在规定范围内不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的单位,支出项目一律不予财政拨款,采购的物品一律不予报销。
为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相关规程,近年来,又先后制定了《扬中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工作规范》、《扬中市政府采购工作规程》、《扬中市政府采购行为规范》、《扬中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政府分级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扬中市政府采购现场监督暂行办法》等。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使扬中市政府采购的规范运作做到了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确立了“规范操作”、切合实际的采购运作机制
十年来,扬中市政府采购工作白手起家,创造性地开展采购工作,以制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健全政府采购程序,强化政府采购的阳光操作。
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每年年初,采购办密切配合财政预算部门,对市直部门预算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进行编制,细化采购项目及标准。
严格采购计划的审批。坚持“先预算,后计划”的管理理念。对各预算单位上报的政府采购计划,首先由各相关业务科室把关资金来源,然后由采购办逐项审核。
严格操作程序。以执行法定的采购方式来实施政府采购程序,确保政府采购操作程序依法运作,公开透明。着力强化采购当事人依法采购的意识,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健全举报受理查处制度,构建防治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为维护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推进廉政建设奠定基础。
加强采购合同备案。督促采购人在法定时效内将合同副本提交备案,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检查职责,并对提交备案的政府采购合同的主体资格、采购范围、采购方式、采购程序进行审查,防止合同订立过程中产生违规现象,确保政府行为的合法有效。
建“三公”,“使采购的阳光在江洲大地上闪光!”
“十年政府采购制的推行,十年阳光下的“招投标采购”使江洲财政园地熠熠生辉。”这是扬中市干部群众的共识。
公开、公平、公正,是廉政之源,公信之策,是政府采购的灵魂,是阳光下政府采购事业的生命!
基于这种理念,扬中市政府采购一律在阳光下运行。
十年来,扬中市财政局立足“高位监督、全程监督、规范监督、严格监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积极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走出了一条符合该市政府采购阳光运作的新路子。
实行廉政告知和廉政承诺。按照“告知--承诺--公示”的程序,明确廉政责任与义务。在政府采购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单独告知廉政要求,并要求投标人对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承诺,接受违法违规行为可能承担的后果。
实行廉政准入。遵循“调查--审核--准入"的步骤,投标人进入报名阶段,政府采购办公室对其廉政情况进行调查,通过专业网站的链接查询、企业信息库、廉政档案等渠道,了解廉政信誉。在资质审核过程中,严格资质预审和复审工作,推行“外来企业备案制度”,建立投标人信息库,对其诚信情况、资质情况、履约情况等进行记录查询。在此基础上,由信息管理人员依据检察机关的“行贿行为档案”、纪检监察机关的“不廉行为档案”以及工商部门的“企业诚信档案”,进行廉政审核,符合准入条件的由政府采购办公室发放《廉政准入通知书》。至目前为止,共发放《廉政准入通知书》300多份.审查否决了5家投标单位。
实行不廉政退出。通过“现场质询--评审核查--举报核实”等途径,按照扬中市《关于开展招投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重点排查投标人之间相互关联、标书内容相似、暗中约定报价、假冒资质资格、支付协作费用、总价或单价相同、保证金出自同一单位或同一银行帐号等l0类疑似围标串标行为。
实行廉政合同和廉政保证金制度。采取“同步签定--扎口管理--后续监管”的方式,坚持项目合同与廉政合同同步签定、同时生效、同时履行。
扬中市政府采购以全市招投标交易市场为依托,有效整合和利用招投标交易中心的资源,不断创新监管方式,突出监管重点,初步实现了科学化、电子化、信息化运作。
强化信息公示。为实现对所有招投标信息的全方位公开,对所有招投标行为全过程透明,通过媒体、专业网站以及公开栏,将采购人、供应商、采购机构、评委等相关情况进行公布。在信息发布大厅通过电子大屏幕、电子触摸屏、信息展示牌等设施,进行全面公示,重点公开中标公示、单位介绍、监管动态、信息反馈、廉政测评、限制准入等方面的内容,从而广泛接受监督,形成多渠道、多层次的公开体系。
强化评委监管。严格按照“开放、扩容、淘汰”的要求,政府采购项目的专家评委由交易市场按专业统一建立评委库,统一维护、统一使用。评委库不仅面向扬中,而且拓展到镇江及周边地区,使评委的选择性更大。在评标过程中,采取“背靠背”、“全封闭”独立评标的方式,实行“评委打分质询制”,对打“人情分”的现象及时进行现场纠正。
强化电子监控。通过先进的电子监控设施进行全程监控。
廉生公、公生严、严生效。“三公”的建立,为扬中市政府采购的阳光事业注入了新的无限的生命力。
创“三优”,“把纳税人的每分钱用到刀刃上!”
政府财政经费,说白了都是来自纳税人的钱,或者说这是人民的钱。
“实行政府统一采购,目的就是推行政务公开,强化政府廉政建设,节支增效,把纳税人的每分钱用到刀刃上。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这是市财政局干部发自内心的一句话。
“用好纳税人的钱”,“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这话意味深长,难能可贵!
推行政府采购制,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因于此道。
扬中开展政府采购,具体落实了“三优”的创建。
优化资产利用,提高节约率。
市场经济的规律是竞争,它不同于计划经济是指令性经济,而是通过市场竞争,通过价格的杠杆调节市场。政府采购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杜绝了私下交易、地下交易、欺诈交易的行为。
1998年12月22日,扬中市水利农机局会议室内气氛热烈,扬中市政府采购第一次招标会在这里召开。这次招标采购的标的物是:扬中市江堤达标工程所需的40万平方的土工布。委托方是市水利农机局。这批布,按市价预计为210万元。
因是首战,本着“初战慎重,务求成功”的指导思想,市政府采购中心的同志做了认真的准备,精心的考察,周密的安排,招标会上共有 6 个卖方参加投标,经过角逐,经过开标、评标,结果以188万元成交。成交成功!一计算,一下子节约资金22万元。
首战告捷!群情鼓舞!人心振奋!全市各界初步感受到政府采购的优势和巨大的潜力。
从此,政府采购一发不可收!
1999年1月8日,事隔第一次招标会仅10天,政府采购中心又进行了第二次招标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车辆实行集中定点保险。这项标的预算金额68万元,结果以42.72万元成交,节约资金25万元。事隔2个月,又开招标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车辆实行集中定点维修,预算金额260万,结果以203万元成交,节约资金57万元。据统计,十年来,仅全市车辆集中保险,节约资金586万元;车辆集中定点维修,节约资金684万元。
特别是现代化办公设备及医疗器械设备的购买,资金的节约率较高。2001年2月15日,教育局14所中小学校园及2001年3月28日省扬高中的校园网工程,两次采购招标,总标的300万元,计节约资金54.2万元。行政服务中心2003年3月15日,两次管理设备等采购招标,总标的200万元计节约资金49万元。又如医疗设备等采购,资金节约率也高。2003年10月16日,市人民医院采购了医疗设备,预算金额300万元,结果以255万元成交,节约45万元;2003年10月29日,又采购19台医疗设备,预算金额100万元,结果以87万元成交,节约13万元;2006年11月10日与2006年11月17日,又分别采购彩超仪器与影像设备,预算149万,结果以126.5万元价格成交,节约资金22.5万元 。
据统计,历年来,教育系统在教育现代化工程建设过程中,实施政府采购项目总额达到了2188.46万元,累计节约经费284.52万元。卫生系统在技术设备改造方面实施政府采购总金额达到3411.62万元,累计节约经费511.74万元。全市教育系统、卫生系统在推行政府采购工作中成为了各个部门的典范。
自1998年12月22日的第一次招标采购,至2008年9月20日,十年间,全市累计政府采购金额为31640万元,累计节约资金达3959万元,3959万元,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如若不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它的诱惑力足以使相当一些见钱眼开的腐败者昏昏然,飘飘然,倒下去。但,政府采购的灿烂阳光扫除了阴霾,从某种程度上挽救了失足者。更为欣喜的是,这节约的3959万元属于人民的钱,又该为人民办多少实事啊!
优化市场配置,扩大采购面。
市场机制为政府采购制度的推行带来了勃勃生机。扬中市政府采购依照扬中市委、市政府“从小到大,由易到难,循序渐进,逐步推开”的指导方针,不断探索,不断进取,不断发展。
市场配置不断优化。初期采购项目仅限于货物采购,后优化发展到工程类、服务类采购。采购方式起初仅为招标采购,2003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颁发后,又依法开展了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
采购规模不断扩大。采购服务对象为市级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包括下属事业单位),都全部实施政府采购制度,连一些垂直部门也按属地管理原则执行了政府采购制度。采购项目,1998年仅为一项,到目前已发展到汽车、空调、计算机及办公自动化设备、医疗设备、教学仪器设备、校园网络工程、公检法大型侦查监控系统工程、交通安全监控系统工程、医保、社保现代化管理系统工程、中央空调、电梯、房屋装潢、装饰工程、办公家具、水政监察艇、汽车保险、加油、维修、资料印刷、金融服务等265个品目。单项金额从3000元到500万元不等,采购频率不断加大,从每年100多项到现在每年500多项。
优化采购管理,提升质效率。
政府采购不只提高资金的节约率,扩大采购率,还要提升质优、质效率。这样,政府采购制度才具有更强的生命力。
扬中政府采购注重抓采购的质量管理,采购后的跟踪管理、全程管理。政府采购中心是具体的执行机构,该中心认真抓好政府采购的货物质量关、服务类项目的优质服务关。如车辆集中定点维修,中心不仅对定点维修单位进行维修质量的跟踪考核考查,查核维修是否合乎技术规程、车辆零部件的更换是否确保优质,而且考查服务是否热情周到。全市4家车辆集中定点维修单位都分别与政府采购中心签订了服务协议与服务承诺。由于强化了政府采购项目的全程管理、跟踪管理、配套管理,扬中市政府采购的质效是有口皆碑,车辆集中定点维修更是得到服务对象的齐声赞许。
树“三好”,“打造一支过硬的政府采购队伍!”
俗话说:“打铁先要本身硬。”
政府采购工作更是这样。
政府采购,是一件阳光事业,同时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从事这项工作的同志必须政治强、思想好、作风正、业务精、工作勤。
“努力打造一支学习好、服务好、形象好的政府采购队伍!”这是扬中市政府采购人的心声。
扬中市政府采购人不辱使命。
首先是学习好。学习好是做好政府采购工作的前提。扬中市政府采购办和采购中心不断抓好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政府采购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操作效率。他们编制培训学习方案和计划,对从业人员的服务意识和职业道德进行集中培训学习,并进行严格的考试考核。同时,进行商品市场信息、商务谈判、标书制作、合同的制定、项目的验收等方面的专业培训和继续教育。通过学习,使全体政府采购工作者不断强化党纪政纪观念,强化廉洁自律和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成为能担当政府采购重任的本专业的行家里手。
其次是服务好。服务好是政府采购工作的宗旨。为此,政府采购办及中心的每个干部员工都明确了自己的工作职责,确立了服务承诺、服务指南和具体的服务目标。走进政府采购中心,顿使人感到有一股融融的春风扑面而来,和谐的工作环境、井然的工作秩序、明晰的工作程序、以及温馨的笑脸相迎的工作态度,使许多被服务对象有“宾至如归”的感觉,接近了供需及政府采购三方的距离。
他们征求采购单位意见,优化服务程序,创新服务方式,通过问卷调查,上门调研等形式,全面听取采购单位对政府采购程序、效率等问题的意见。
他们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无纸化办公。目前,他们从采购申报、资金审批、采购立项、采购文件的编制和审核,到采购公告、采购结果公示的发布,都实行网络化操作。这样,既实现了信息资源的共享,又节省了操作时间,方便了采购单位,节减了采购的成本。
三是形象好。形象好是做好政府采购工作的保证。扬中政府采购着力塑造“和谐采购”、“阳光采购”的形象,每个采购干部争做“五种人”:
牢记使命,做政治坚定、清正廉洁的人。努力实践“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发扬忠诚采购事业和无私奉献的精神。公开上墙的《廉政承诺》、《自律准则》、《工作守则》是每个工作同志的座右铭。
熟悉业务,做求真务实的人。政府采购工作专业性强,市场变化快,想要胜任这份工作必须不断地加强自身业务学习,他们在工作中边学边干,不断完善;政府采购工作强度大人手少,他们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对于他们来说加班加点是家常便饭,牺牲了多少个休息日、业余时间才换来今天的辉煌成就。
坚持准则,做诚实守信的人。他们在采购工作中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不假公济私,不敷衍了事。政府采购工作刚性强,制度严,但总有些人想走捷径,想打擦边球,他们在工作中坚持原则,从自身做起,诚实守信,公正无私。
安分守己,做纪律严明的人。采购干部经常与供应商打交道,但坚持做到:“理万金分文不沾”、“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做到会办事,办好事,不出事。
与时俱进,做勇于创新的人。他们找准采购工作的结合点,在体制、机制、制度的结合处开创采购工作的新局面;选准切入点,用科学发展的眼光研究采购工作,用改革的精神推动采购工作;抓住着力点,针对采购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新问题,创造性地研究对策,制定措施。从而,为打造政府采购人的良好形象,为开拓性地做好全市政府采购工作夯下了坚实的基础。
十年采购,十年历练,这里凝聚着扬中采购人多少心血和汗水。
“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
扬中市政府采购正如喷薄而出的一轮丽日照得江洲天更蓝、地更绿、花更红、人更美,促进了经济社会更加又好又快地和谐发展、健康发展、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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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