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淮安财政推进节能工作有五措
淮安市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运用财政职能,努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强化措施,加大力度推进节能和循环经济工作,为全社会特别是工业企业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
一是强化节能工作组织领导。由一名局领导具体负责节能工作的总体计划和开展,企业处长担任节能工作联络员,由企业处具体开展并推进全市节能工作。
二是完善节能政策措施。近年来,淮安市财政参与制定了《市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意见》、《淮安市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工作考核办法》、《淮安市2007年度节能和发展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淮安市节能减排科技支撑行动方案(2007-2010年)》、《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暂行办法》、《淮安市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从节能工作的布置、企业节能工作推进、专项资金激励以及评价考核等多方面,制定相关政策,推动企业、政府乃至全社会重视节能,增强责任,促进全市节能降耗工作纵深推进。
三是积极为节能企业争取政策支持。2007年,淮安市财政共向上级部门争取节能和发展循环经济资金4550万元。洪泽银珠化工、华尔润化工2个项目获得了中央预算内投资960万元;沙钢集团淮钢特钢有限公司等企业7个项目列入了国家节能技术改造财政资金奖励计划,获得奖励资金3200万元;安邦电化等10户企(事)业单位获得省节能专项资金390万元。国家和省政策资金支持,有力地促进了淮安市一批企业加快节能技术改造步伐,为该市实现节能目标奠定了有力基础。
四是加大节能资金投入。淮安市财政在重抓节能企业、重点节能项目的基础上,认真审查节能项目,积极落实国家对节能企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同时市财政安排专项节能资金,支持和奖励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节能技改、淘汰落后产能,实施企业节能降耗。
五是积极支持节能宣传活动。市财政会同市有关部门利用报纸、电视、广播普及宣传知识,举办节能和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知识讲座和培训班、开展节能知识竞赛、岗位技能竞赛等,在全社会树立人人节能意识,为淮安和谐发展、持续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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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年0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