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泰州市支持引导市区服务业加快发展
日前,泰州市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市区服务业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优化服务业发展环境,全力培大育强服务业地方品牌企业,不断增强市区服务业核心竞争力。
一是加大服务业发展政策引导力度,市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从今年起将增长到1000万元,并根据市区服务业增加值增幅逐年递增,主要用于引导和扶持服务业重点发展领域和新兴领域中成长性强、发展前景好,具有示范带动作用,能够实现规模化、产业化经营,对增加地方税收和扩大就业具有明显成效的服务业重点投资项目。
二是着力支持服务业企业做大做强,开展规模经营,鼓励各类资本投资服务业。对今年市区新办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以上的服务业企业和列入全市服务业“30强”的市区服务业企业给予财政补助,对列入全市服务业“30强”的企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经营层给予一次性奖励。
三是积极鼓励服务业企业升级改造,加快打造名牌企业。重点服务业企业实施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改造项目,减免工程建设中的部分规费;对首次获得国家、省级名牌、新评3A级以上旅游景点景区等七类品牌的服务业企业给予专项奖励。
四是进一步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积极推进金融业、软件与信息服务业、服务外包企业等多种形式的共同繁荣。大力发展民营担保机构,积极发展以社会资金为主、政府引导资金为辅的“民办公助”担保机构;各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扶持资金等在项目安排上将进一步向服务外包企业倾斜。
五是强化政策服务,不断优化服务业发展环境。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加强商业网点规划调控,鼓励发展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专卖店、专业店等现代流通组织形式;实行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土地政策,年度土地供应适当增加服务业发展用地,对国际服务外包项目用地优先安排;加大人才支持力度,市区服务业企业引进院士、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给予一次性奖励。
发布日期:2008年0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