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政策"杠杆"推动江苏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推动科学发展,财政政策是个有力的杠杆。近日,江苏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调整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以“突出科学发展导向、体现财力向下倾斜、公平与效率相统一”为原则,从2008年1月1日起,调整财政管理体制。这个政策杠杆正撬动江苏经济社会沿着又好又快轨道发展。
“一增一让”发出结构调整强信号
【文件摘要】 改革营业税和增值税分配政策。地方营业税以2007年为基期年,对增量部分省不再集中,全额留给地方;对地方新引进的银行保险机构缴纳的营业税,由省给予50%的返还奖励。地方增值税以2007年为基期年,对增量部分省统一集中50%。对利用新能源发电企业缴纳的地方增值税增量部分,全额留给地方;对新办火力发电厂增值税25%地方部分,全部上交省级,按区域发展要求实行不同的返还政策。
加大对资源类主要税收的调控。以2007年为基期年,对地方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和契税等四税增量统一集中30%。
【背景揭示】 近年来,江苏省经济一直保持较快发展,但从经济结构分析,制造业步子较快,先进制造业不够强;服务业相对滞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急需提高。而现行财政体制规定省对市县新增收入统一集中20%,缺乏明显的产业导向,不利于引导产业结构调整。
【权威解读】 增值税、营业税是我国现行税制两大税种,增值税征收范围主要为制造业,营业税征收范围主要针对服务业。新的财税管理体制改变增值税和营业税分配办法,实施“一增一让”,所谓“一增”,就是将增值税增量省集中比例从20%提高到50%;所谓“一让”,就是对营业税增量省不再集中。这“一增一让”,彰显的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的主旨。调整政府间收入分配关系,旨在引导市县经济科学发展,缓解资源环境压力。
“西方发达国家服务业占比近70%,而我国才达到37%,将地方营业税增量部分全额留给地方,表明了江苏省加大对发展现代服务业的扶持力度”,省财政厅厅长潘永和进一步解释说,从江苏经济发展水平看,新的体制将大大促进苏南地区产业结构调高、调轻、调优。对苏南地区,将增值税集中比例从20%调高到50%,就是要引导这些地区“腾笼换凤”,淘汰转移落后的制造业产能,大力发展金融、科技服务、服务外包等现代服务业,并集中资源发展先进制造业。而对于苏北地区,则从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出发,给予增值税全额返还奖励。另外,新政策还在电力财税政策上实施差别化对待。对利用新能源发电企业缴纳的地方增值税增量部分,全额留给地方;对新办火力发电厂增值税25%地方部分,全部上交省级,按区域发展要求实行不同的返还政策。既表明我省对利用新能源发电给予鼓励,同时也充分体现我省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意图。
缩减范围 300多亿财力下倾
【文件摘要】 调整对其他财政收入集中政策。以2007年为基期年,除对企业所得税和罚没收入增量仍由省集中20%之外,对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资源税、车船使用和牌照税等地方其它税收收入增量和预算内非税收入增量,省级不再集中,全额留给地方。
【权威解读】 这项政策目的是为了增强地方统筹发展能力,调动地方统筹发展的积极性。省财政厅厅长潘永和介绍,缩小省集中范围包括两方面,一是将总量较大、增长较快、税源较稳、适合地方征管的主要税种——地方营业税和地方个人所得税,作为市县收入,增量部分省不再参与分成,加强了市县主体税种建设。二是将与市县事权关联度较大的收入项目增量部分留给市县,用于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这就像“种子”一样,要使其在地方经济发展的沃土中成长,变成更多的“粮食”。
这项政策也和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相关。一个地方,未来如果服务业大发展、产业结构大提升,新增财力就会有更多倾斜支持。经模拟测算,预计未来五年省财政将少集中地方财力300多亿元。
公平与效率统一 转移支付更完善
【文件摘要】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一是加大对经济薄弱地区县乡的转移支付力度,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核定各县(市)应有财力,确定公共服务标准,对标准财力低于标准需求的标准缺口由省补助80%,并列入基数,不足部分由县(市)用新增财力弥补。二是完善省对经济薄弱地区收入全返政策。对省脱贫攻坚重点县继续实行全额奖励,对其它有关市县则按照发展速度给予不同程度的返还奖励。三是建立生态建设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限制开发、禁止开发区域的转移支付,适时建立健全农业稳定发展转移支付制度,保护基本农田和粮食安全,保障产粮大县基本公共服务需要。逐步建立湿地保护、节约资源、限制污染等生态保护转移支付制度,推动生态建设。
【权威解读】坚持财政管理体制全省统一,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题中之义。潘永和解读说,2001年体制调整时,省政府确定了32个转移支付县,省财政实施了转移支付补助,这对平衡我省地区财力差异、促进区域共同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这个体制七年未作调整,已显现不尽完善、不尽合理。比如,苏北有的县一年一般预算收入只有3亿元,省财政转移支付6亿元,总体财力甚至超过了苏中一些非转移支付县。此次调整,对转移支付制度作了进一步完善,有利于解决基层财力差距过大的问题,加强基层公共服务能力,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切实更好地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四两拨千斤”推进全面小康
【文件摘要】实行全面小康推进奖励。根据省统计局监测结果,当年小康进程综合测算指标值比上一个奖励年份每提高1分,对省脱贫攻坚重点县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对其它县一次奖励100万元。达到小康指标时,再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
实行苏北苏中开发区以奖代扶。对符合产业政策、环境保护要求,当年实际到账外资或出口额、业务总收入、入库税收收入等指标达到全省平均增幅的苏北、苏中地区省级以上开发区,每年给予1000万元每市、500万元每县(市)平台提升专项奖励。
对当年税收收入增幅超过全省市县平均增幅和新增上交省收入较多的市县,给予表彰和奖励。
【权威解读】科学合理的激励措施是调动各地发展积极性的有效手段。潘永和说,通过财政奖励推进全省全面小康进程,可以收到“四两拨千斤”的效果。而以省统计局每年小康建设进程监测数据作为“实行全面小康推进奖励”政策依据,既增加了奖励的可操作性,更具权威性。至于省统计局无法进行小康建设进程监测的地方,则不列入此项奖励政策的范围。
关于“实行苏北苏中开发区以奖代扶”政策,潘永和表示,是对原有政策的完善。一是提高了补助门槛,改变过去不论发展快与慢都能享受的做法,设置了两个条件,即开发区发展要符合产业政策、环境保护要求,且当年实际到账外资或出口额、业务总收入等指标要达到全省平均增幅。二是扩大了覆盖范围,凡是苏北、苏中地区的省级以上开发区,只要符合每个市县一个开发区条件,都在可享受此项优惠政策之列。(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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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年0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