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醴陵市:“四个强化”提升财会监督效能
今年以来,醴陵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湖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精神,积极主动作为,实施“四个强化”,切实提升财会监督效能。
一、强化深学践悟。一是财政专题学。市财政局第一时间组织全局干部职工专题学习《意见》和《实施方案》。二是全市集中学。举办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财会监督工作集中学习培训。三是领导带头学。召开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中学习会议。湖南省财政厅财政监督局负责同志以《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为醴陵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为题授课。
二、强化问题导向。一是把握“政治属性”。牢牢把握财会监督的政治属性,严明纪律规矩,筑牢思想防线,坚持问题导向,严肃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二是聚焦重点领域。聚焦财经领域重大案件查处、财经纪律重点问题整治、会计评估行业专项监督等重点领域,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开展专项行动。今年全面开展了“三湘护农”专项行动;扎实开展了惠农补贴资金专项整治行动;认真开展了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监督检查;积极进行了全市预决算公开检查。以财会监督专项行动的实效有效推动《意见》的贯彻落实。
三、强化内部控制。一是财政依法履责。财政局依法履行财会监督主责,牵头负责本级政府财会监督工作机制日常工作,督促指导财会监督主体依法履职。二是单位内部监督。全市各单位加强内部监督,认真落实内部财会监督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内部财会监督机制和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关键业务、重要岗位风险防范,加强单位内部日常监督,每年开展内部监督检查不少于一次。三是中介依法监督。全市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税务师事务所和代理记账机构等中介机构依法履责,加强内部控制,完善操作规程,提升依法规范执业质量。
四、强化贯通融合。一是构建协调机制。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深化与审计部门、巡察机构、纪检监察机构等协作机制,强化信息沟通、线索移交、协同监督、成果共享等。二是实施联合监督。财政部门牵头,联合纪检、监察、审计、税务和巡察等有关部门,在重大财会监督任务方面实施联合执法,优势互补,信息共享,不断提升财会监督效能。三是加强成果运用。精准、高效开展监督,强化通报问责和处理处罚,真正让财会监督“长牙”“带电”。抓好财会监督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并将监督结果作为预算管理、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深入剖析问题成因,充分吸纳合理建议,着力从体制机制上完善制度措施,形成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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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