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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麻阳财政:优化稻谷补贴 助推乡村振兴

  为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保障农民种粮收益基本稳定,提高稻谷补贴政策的指向性、精准性,湖南省麻阳财政局发挥财政职能,优化稻谷补贴方案,为推进麻阳县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明确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行政区划范围内合法耕地(即通过合法程序获得合法经营权)上的稻谷实际生产者,包括种植水稻的农民和种植水稻30亩以上的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对国家明确退耕的土地、未经批准开垦的土地等非法耕地上种植的稻谷不给予补贴,受污染耕地严格管控区种植稻谷的不给予补贴,以促进水稻绿色可持续发展。

  二是规范补贴标准。根据2023年稻谷补贴方案,普通农户(种植面积30亩以下)按53.6元/亩,适度规模经营者(种植面积30亩以上,含30亩)按145.1元/亩给予补贴。根据县实际具体补贴标准,在充分考虑小农户利益基础上,可对优质稻种植者、适度规模经营者另外增加补贴,增加补贴部分不得超过补贴资金总额的30%。

  三是加强补贴监管。严格落实核查措施,建立“组申报、村级审核、乡镇审核上报、农业农村局和财政部门复核抽查”的工作方法,逐级抓好公开公示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建立抽查核查档案,确保核查面积数据真实准确。加强对稻谷目标价格补贴资金的发放情况进行督查,坚决杜绝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调动种粮农民的积极性,助推乡村振兴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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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