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郴州:改革“小票据” 服务“大民生”
湖南省郴州市自2022年6月被列为湖南省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试点以来,全面推进试点工作,短时间内实现教育、交通、公共安全、环境保护等民生领域电子票据的上线运行。截至2023年2月9日,执收单位开具电子票据10332份,缴款金额1.04亿元,极大地提升了便民服务效能。
一是“试点”推行,从“纸质票据”到“电子票据”。按照“先少数试点、再全面推进”的模式,联调一家、验收一家、上线一家的工作安排,有序分批推进执收单位上线实施。截至今年1月底,市本级完成78家非税收入执收单位电子票据系统上线工作,配合完成8家代理银行配套系统上线工作。在广泛推广运用电子票据的同时,坚持做好跟踪服务工作,确保纸质票据向电子票据平稳过渡。
二是便民服务,变“群众跑腿”为“信息跑路”。推行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后,缴款人可根据电子票据非税执收系统,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进行缴款,足不出户即可获得电子票据,真正变“群众跑腿”为“信息跑路”。自试点以来,群众通过移动缴费10332人次,缴款金额达1.04亿元。待交警系统与不动产登记中心系统对接上线后,预计每年可为超110万人次提供非税收入电子票据服务。
三是“以票管收”,变“事后监管”为“事中监督”。随着电子票据的使用和推广,每年为财政节约票据领用、运输、管理等相关费用55万元。同时,降低了开票单位票据领用、保管、填开、核销等管理成本,实现低碳行政。同时,改革创新了财政票据监管模式,财政部门通过非税征收管理系统实时监测票据使用情况,查验票据使用信息,进行数据统计和风险预警,从“事后监管”变为“事中监督”,有效降低廉政风险,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实现“以票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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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0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