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澧县财政:精细、精准、精心 迸发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新动能
近年来,湖南省澧县财政以解决广大农民群众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问题为出发点,精细选取项目,精准使用资金,精心确保实效,积极推进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建设,实实在在改善农村民生现状、增强农业发展后劲,效果显著。
精细选取项目。一是民主程度高,项目坚持“四议两公开”和“四自两会三公开”建管模式,成立由村民代表参加的项目理事会,理事会负责全程管理和监督,村民委员会督促理事会规范项目实施。二是项目投向准,重点选取“村内户外”道路建设、沟渠硬化、堰塘清淤扩容、小型水利建设、农村公益设施建设、文体活动场等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直接相关的项目。三是资格审查严。在项目申报审批上,严格按照“村申报,镇审核,县审批”规定程序执行。审查内容聚焦项目是否符合财政奖补范围,项目工程量是否与预算一致,项目实施后是否增加新的村级债务,项目是否为群众知晓。对不符合要求、规定的项目,坚决予以否决。
精准使用资金。一是资金筹措力度大,2021年,澧县共投入农村公益事业项目资金2207万元,其中,财政奖补1609万元(中央资金582万元、省级资金604万元、市县资金423万元),村集体投入180万元,拉动社会捐赠赞助98万元,整合财政支农资金320万元。二是资金监管力度强,要求项目村及时公开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概算、社会捐助、财政奖补等相关情况,强化对整合资金实施项目的审核,防止多项资金在同一项目中重复报帐,套取资金。三是资金使用问效严,工程完工并履行村民满意率测评后,镇(街)组织对项目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报请县级组织验收。县有关部门组织人员对项目村进行现场验收,对验收合格的项目发放“项目标示牌”,对资料完整的项目村县财政及时拨付奖补资金。
精心确保实效。一是加强建章立制。相继出台了《澧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澧县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澧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澧县2021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实施方案>的通知》等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工作原则、范围及资金分配和程序。二是严格资料把关,要求项目村及时报送会议纪录、村民签字情况,项目奖补申请、施工合同、投资预决算、项目建设前后图片映像资料、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原始材料严格归档管理。三是强化绩效考核,制定了《澧县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绩效评估细则》,定期进行考核评估,并将考核评估结果运用于下年度财政奖补资金分配中,确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021年,澧县完成财政奖补项目229个,受益村达261个。其中,硬化及整修道路项目114个共58.6千米;小型水利设施建设65个,水渠清淤及硬化护砌18.5公里,清淤整修堰塘水窖39.16万立方米;绿化亮化项目28个,绿化面积4225平方米,路灯安装1200盏;文化广场建设1300平方米。看得见摸得着的改变,给38.5万农民带来方便、顺心、快捷的好日子,得到广大农村群众的积极拥护,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打下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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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