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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邵阳市财政:积极发挥财政职能 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近年来,湖南省邵阳市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着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财政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财政法制保障作用,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和强大精神动力,积极履行财政职责,优化支出保重点,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坚实财力保障。

  一、突出党建引领,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发挥局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筑牢党建工作基础,强化理论学习、财政业务学习和红色历史的学习,深刻认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大意义和深刻内涵,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决策部署,将该项工作纳入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列入财政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单位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邵阳市财政局关于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推进方案》。注重与平安创建、文明创建、乡村振兴、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等中心工作相结合,积极组织财政志愿者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开展疫情防控、走访慰问、志愿献血、关爱下一代、文明劝导和责任路段清扫等多项志愿活动,市财政局干部职工志愿者累计上岗服务146人次,累计服务时长超2400小时。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反电诈专项斗争和平安建设,积极稳妥处理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加强网格力量配备,优化网格化管理服务,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形成全局干部职工参与创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突出法治建设,发挥法治保障作用。市财政局制定普法五年规划和实施方案,细化年度普法计划和清单,将普法工作纳入局依法理财工作整体进行部署,举办各类财政法律法规培训20余次,培训相关人员上万余人,获评全国“七五”普法工作先进单位。重点开展《预算法》《会计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宣传培训,组织绩效管理、内控管理、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项目库系统操作、政府会计制度解读等专题培训以及组织党员干部理论考试。每年预算安排国家赔偿费、法制宣传费100万元,保障财政法治宣传工作有序开展。强化财政权力运行制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主体责任,坚持民生财政导向,相继出台了《邵阳市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邵阳市城区危房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邵阳市市本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邵阳市市级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邵阳市市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等民生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确保各类民生资金专款专用,好钢用在刀刃上。

  三、突出经费投入,提供坚实财力保障。牢牢把握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的总要求和目标任务,市财政在财政运行十分艰难的情况下,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雪亮工程”“智慧社区”建设,全力做好信访、常态化扫黑除恶、反电诈专项斗争经费保障,完善司法救助、以奖代补等措施,支持市域网格化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截至目前,将信访维稳工作经费185万元、常态化扫黑除恶和反电诈专项经费650万元、群团组织开展工作经费359万元和市本级86个行政村“一村一辅警”保障经费387万元(每人每年4.5万元标准)等全部纳入财政年初预算安排。同时,市财政为支持市域治理现代化建设项目,安排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运维及租赁费1620万元,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费用1231万元,乡村“雪亮工程”安排建设资金608万元,市域网格化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服务费335万元,交通顽症痼疾整治经费250万元,为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贡献财政力量。

  为进一步纵深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市财政将全力抓好社会治理重点工作攻坚,支持完善政府负责体制,加强可量化、可评价的社会治理阶段性目标项目建设经费保障,协同推进建立长期支持和帮扶见义勇为人员相关机制,重点支持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加大智治投入保障力度。以不创则以、创则必成的信心,为大力推进创成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贡献财政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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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