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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就美丽湖南新画卷,湖南财政这样干

  良好生态环境,普惠民生福祉。湖南省财政系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湖南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厚植绿色发展理念,立足财政职能职责,用“真金白银”的投入,绘绿水青山新画卷。

  抓筹资,建立健全多元化投入机制

  近年来,省财政持续加大环保投入力度,全力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2021年共筹集生态环保类资金240.4亿元,较上年增长了8.1%。为撬动社会资本、拓宽筹资渠道,省财政创新投入方式,出资10亿元认缴国家绿色发展基金,成立全国首家省级土壤污染防治基金,重点做好绿色发展项目推介,助力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此外,省财政还制定了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建立健全权责清晰的财政保障机制,为我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有力的财政支撑保障。

  创机制,全面构建多层次生态补偿体系

  以重点生态功能区、流域、大气、绿心、森林等要素为补偿对象,构建多层次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重点生态功能区方面,2021年安排了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51.1亿元,较上年增长了12.7%,有力支持了生态保护和基本公共服务建设。流域方面,2019年牵头制定《湖南省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以来,累计安排6.05亿元,推动14个市州、94个县市区签订横向补偿协议,并与重庆市、江西省建立了跨省横向补偿机制。大气方面,2019年牵头制定《湖南省环境空气质量奖惩暂行办法》以来,累计安排2.45亿元,对市州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奖优罚劣。绿心方面,印发了《关于建立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生态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2021年安排0.4亿元用于长株潭绿心地区生态补偿。森林方面,2021年安排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2.96亿元,用于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

  保重点,系统推进生态修复和污染防治

  “山水试点”项目初见成效。2018年,我省成功入围全国山水林田湖草试点,项目总投资为79.13亿元,2018—2021年累计获得中央资金20亿元。通过项目实施,湘江流域和洞庭湖区生态环境大为改观。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全面完成。根据《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工作财政奖补方案(2018—2020年)》以及终期评估情况,2021年省财政清算奖补资金4.8亿元,累计下达29.75亿元。破解“化工围江”难题。出台了《湖南省沿江化工企业搬迁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计划安排12亿元,支持沿江化工企业搬迁改造。突出重点问题整改。聚焦中央环保督察提出的重点问题,从重点生态功能转移支付中安排4亿元,对相关市县给予重点支持。

  树导向,充分发挥采购、税收政策激励作用

  不断健全政府两型采购政策体系。逐步建立了《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认定办法》《湖南省两型产品认定标准》《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湖南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办法》等四位一体的制度体系,形成了更加完善的制度框架,使政府两型采购有章可循,有规可依。2021年,省财政厅联合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等部门发布了两期《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共计认定153家企业的475个产品纳入《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

  落实环境保护税收政策。省财政厅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环境保护税的征收管理,并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企业按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发挥税收政策对环境保护的引导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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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