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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沅陵:开展“清廉医保”专项监督检查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医疗保险基金管理,防范和化解保障基金管理使用风险,今年9月份以来,沅陵县纪委监委会同县财政、医保等部门聚焦医保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中的突出问题,紧盯老百姓在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方面反映强烈的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发挥监督检查职能,开展“清廉医保”专项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管理不合理现象,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挪用贪占行为,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每一分“保命钱”,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可控、合理使用。

  一、突出重点,加强监督力度。围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管理等各个重点环节,加强对医疗保障基金负有监督职责的部门履职用权情况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和查处贪污侵占、行贿受贿、截留挪用、滞留拖欠、吃拿卡要、弄虚作假、虚报套取、欺诈骗保、违规采购,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失职渎职、以权谋私等问题;围绕作风建设,加强对医疗保障基金负有监管职责的职能部门是否存在担当意识、服务意识不强,落实医疗保障制度敷衍塞责,执法监管走过场、打折扣、搞变通、做选择,督促整改不严不实、做表面文章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进一步提升职能部门服务效率。

  二、明确职责,强化责任落实。制定了《沅陵县2021年“清廉医保”专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开展“清廉医保”监督检查行动的部门职责。医疗保障部门负责牵头开展联合检查,依法依规查处医疗保障基金领域的突出问题;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各单位对2018年以来各类医保基金到位情况进行清查,看职工医保财政预算安排是否足额,城乡居民医保各级财政补助、资助参保补助是否足额;看医保基金是否专款专用,是否侵占挪用医保基金违规用于其他用途。着力查找医保基金使用管理工作中存的缺陷和问题,以问题为导向,全面进行整改;审计部门负责对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审计整改要求,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公安机关负责依法查处打击各类欺诈骗保等犯罪行为,对移送的涉嫌犯罪线索及时开展侦查,确保监督检查取得实效。

  三、整治问题,完善长效管理。在“清廉医保”专项监督检中,按照“查、纠、治”三个步骤实施,突出问题整改,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按照“自查从宽、补查从严”的原则进行处理;对社会人员违法犯罪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到公安机关处理。同时,对近年以来医疗保障基金领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大起底,对已查办的案件进行“回头看”,建立沟通协调、案件移送等机制,做到排查一批问题线索,查处一批典型案件,解决一批突出问题”,确保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高质量发展。完善长效管理,及时总结专项监督检查和整治工作中的做法和经验,结合实际,不断优化医保基金使用监管流程,创新监管方式,从注重事后检查向“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检查”全过程监督转变,把服务和管理贯穿于医保基金监督工作之中,通过对医保基金使用管理监督检查,实现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确保医保基金高效、合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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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