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嘉禾财政:三个“第一时间”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待遇全面落实
近年来,为促进义务教育教师队伍的稳定和教师资源的均衡配置,进一步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湖南省嘉禾县财政不断加大义务教育资金投入力度,稳步提高义务教育教师待遇,确保义务教育教师“留得住、教得好”。
强化组织保障,教师工资待遇问题第一时间研究。县财政常态化组织教育、人社部门定期对全县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保障工作进行实地调研,定期会商,及时比对全县公务员工资标准,及时调整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基本标准,逐年递增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全面落实包括乡村教师在内的中小学教师工资与当地公务员联动增长,年终绩效考核奖(年终奖)与公务员同步调整、同步落实制度,绩效工资分配时向乡镇学校教师倾斜,切实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稳步长。
强化政策保障,教师工资待遇政策第一时间制定。近年来,先后制定出台了《嘉禾县关于进一步推进教育优先发展的实施意见》、《嘉禾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嘉禾县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教职工健康提质检查的工作方案》、《嘉禾县提高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实施方案》、《嘉禾县乡村教师人才津贴实施办法》等文件,为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提供了政策支持。
强化资金保障,教师工资待遇资金第一时间筹措。一是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县财政每年按照不低于公务员的标准将教师工资待遇纳入预算,建立教师工资待遇优先保障调拨机制,每月将教师工资待遇纳入第一批发放范畴,确保工资足额及时到位。2020年,全县义务教育教师年均工资收入较公务员高651元。二是实行年度综合奖励性绩效与公务员同等标准、同步发放。参照公务员年度综合奖励性绩效发放标准由财政全额保障。2019年发放义务教育老师绩效奖3626万元,2020年预发义务教育老师绩效奖2771万元。三是全面落实各类津贴补贴。积极落实乡镇教师津补贴提高13%政策,在乡镇公务员补贴标准的基础上,乡镇教师工作补贴人均提高300元/月。从2019年9月1日起根据学校所在地(行政村、乡镇政府)两类情况,分别给予乡村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发放每月300元、150元的乡村教师人才津贴。2020年对寄宿制和非寄宿制学校分别按每生每月4元、5元的标准发放班主任工作津贴。四是加大乡村教师周转房建设支持力度。近年来,县财政共筹集资金6200万元,新建教师公租房共851套、改建40套,极大地改善了乡村教师生活条件。五是落实教师健康体检制度。义务教育教师体检经费每年由财政预算全额保障列入预算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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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