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芷江财政:“内外兼修”强化采购人内控管理
加强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的内部控制管理,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内在要求,采购人内控机制是整个政府采购效益实现的先决条件和基石,强化其内控管理,向管理要效益、向监督求安全,才能真正将采购人主体责任落实、落细、落到位。芷江县财政局三项举措“内外兼修”,扎紧扎牢采购人内控制度之“笼”。
领导重视,提高思想认识。1月27日,局党组召开会议,专题学习研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并上报县委、县政府,将建立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工作纳入深化财税金融统计体制改革任务,按月将工作开展进度上报县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
精心组织,统筹协调开展。首先,及时上传下达。县财政局于2月3日将《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建立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的通知》(湘财购〔2020〕26号)转发到全县153个预算单位,并明确时间节点,确保上级政策要求及时传达到基层,为工作开展奠定了基础。其次,做好政策宣传。利用微信等媒介进行内控制度建立的宣传和解释,让各预算单位认识到加强政府采购活动的内控管理,是贯彻落实《改革方案》的重要举措,对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依法采购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再次,加强业务指导。局采购办围绕“湖南省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事项清单”,指导采购人建立包括统筹管理、绩效管理、落实政策、采购预算、采购需求、采购活动、合同管理、履约验收、信息支撑、营商环境、完善机制和其他事项12大类40项的内部控制制度,通过内控制度形成对政府采购权力运行的有效制约,提高决策和内部管理水平。
强化管理,完善制度建设。截至目前,全县153家预算单位已全部完成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建设,连同审核意见一并报采购办备案。对于内控制度不符合要求、风险控制不到位的预算单位,均要求单位将细节完善才予备案,力求做到约束机制健全、权力运行规范、风险控制有力、监督问责到位,让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放而不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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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