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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武冈财政:规范管理 深化改革构建新时代政府采购监管模式

  近年来,湖南省武冈市财政局坚持以“放管服”改革为统领,不断规范政府采购流程、提升监督管理效能、优化服务质量效益,以法治采购为核心,以规范采购、效能采购为两翼的政府采购监管模式基本建成,为节约财政资金、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管理规范,服务水平不断优化。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规范政府采购工作长效机制。对标上级文件,结合本市实际,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武冈市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邀请供应商管理暂行办法》、《武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对政府采购项目审批管理程序、代理机构的选择、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和明确。二是加强监督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绩效。加强政府采购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全面实行政府采购备案制,对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动态管理和季度调度,从严把关采购方式的选择,严格执行先预算后采购制度。每年对在本市登记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两轮监督检查,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政府采购项目进行重点抽查。2018-2021年上半年,全市共审批备案政府采购项目1135个,预算资金20.99亿元,完成采购额18.49亿元,节约资金2.5亿元,节约率11.91%。三是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对信息公开不及时、不规范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及时予以提醒,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改革深入,服务效能不断提升。一是按要求提高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有效扩大预算单位采购自主权。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将全市集中采购目录外的货物和服务的采购项目限额标准从5万元提高至30万元,将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的限额标准从10万元提高至50万元,采购效率有效提升。二是建立政府采购内控机制。出台《武冈市财政局关于建立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的通知》,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原则,指导和督促采购人建立健全政府采购事项内部决策机制,要求采购人将政府采购项目纳入单位“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范围,并将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情况纳入全市绩效考核范畴。三是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为应对疫情影响,切实解决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滞销问题,出台《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积极宣传发动全市各预算单位开展国家“扶贫832平台”采购工作。2020年共完成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交易总额485.94万元,完成年初预留采购份额的229.14%,完成率在邵阳市排名第一。目前,正在组织全市各预算单位填报2021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四是全面启动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工作。为规范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小额采购行为,提高采购公开透明度和采购效率,全市自2020年11月开始,全面启用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平台。截至今年6月,共有391家预算单位进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有93%的单位在电子卖场进行了3496笔交易,共完成交易额5566万元。 

  三、培训专业,服务意识不断加强 。一是加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内部管理。出台并严格执行《武冈市政府采购办工作人员工作纪律“六不得”》,即不得非法插手干预政府采购活动;不得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拉业务打招呼;不得利用监管职权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索拿卡要;不得收受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红包和误餐费;不得接受代理机构请吃请喝,参与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组织的打牌等娱乐活动;不得在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监管过程中玩忽职守。二是建立全市政府采购业务交流微信群,在微信群上传政府采购政策及业务文件,及时为采购单位解答各种采购问题,点到点服务采购人。同时,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所有政府采购备案业务,符合备案的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不符合备案的实行一次性告知,并耐心说明原因及需要补办的资料。三是常态化开展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精心编印了《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汇编》,组织预算单位工作人员、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和评审专家开展了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电子交易管理平台等培训,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素养、业务素质及风险防控意识。同时,全力配合省财政厅做好湖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征集和审核工作。目前,该市共有180名评审专家被省财政厅聘任,进入评审专家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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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