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北湖区:强化“以票管收 源头控收”
促进财政票据规范化管理
今年以来,湖南省北湖区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强化财政票据管理,规范财政票据使用行为,坚持以票治费、以票管收,切实发挥财政票据在非税收入征管中的源头管控作用。1—6月,行政事业性收入完成682万元,实现了翻倍增长。
一、严控票据申领管理。明确专人负责财政票据管理工作,建立财政票据申领台账,明确由各执收单位票据专管员凭《票据领购证》申领,申领时按照缴旧领新的原则办理,否则不予领购。
二、完善票据管控制度。实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票款分离”制度,充分利用“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体系”中的票据管理模块对票据实行电子化管理,实行了资金管理与票据管理的紧密结合,有效达到“以票治费”的目的。
三、严格票据核销管理。严格执行财政票据“凭证申领、分次限量、核旧领新”制度。票据管理由专人负责,设立了票据管理股,明确了2名专职人员,建立了票据使用登记制度,设置了票据管理台账。在票据核销中,由专人负责对单位上缴已用票据逐步审核,重点查看票据使用是否合理,是否有用往来结算票据进行收费,是否以票管费、票款同行,票据金额有无漏缴、坐支、挪用等现象。
四、加大票据稽查力度。2021年1月以来,北湖区财政局对全区使用财政票据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等共150个单位的2020年度财政票据申领、使用及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年检。重点检查单位是否建立健全票据管理制度,按规定办理票据的购领、核销手续;是否按规定保管票据和《领用证》;是否按规定使用票据;收取的非税收入款项是否按规定及时足额缴入非税收入财政专户;是否按要求实现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是否存在因违规而被暂停领票资格的行为等6个方面。全区150家单位参加了年检,并对因机构改革、取消收费、连续两年未参加年检以及三年以上时间未办理票据业务等原因的8家单位注销了财政票据购领证。对年检中发现的问题,按《湖南省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办法》进行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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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7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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