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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财政:打好组合拳 大力支持乡村振兴

  近年来,长沙市财政紧紧围绕“三农”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实财力保障。

  持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

  在财政收支矛盾较为突出的情况下,长沙市各级财政部门始终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坚持农村农业优先发展,认真落实农林水各项投入政策。

  2020年全市农口支出达到94.95亿元,相比2016年80.89亿元,增长17.38%,有力支撑了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实施。其中,2018—2020年,市本级公共项目投入乡村振兴相关财政资金分别为17.67亿元、21.88亿元、24.78亿元,惠及农村产业发展、基础建设、社会服务、生态环境、农民生活等方面,有效促进了“三农”事业的全面发展。 

  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发展

  多层级、多渠道、多方式加大对农业农村农民的发展扶持力度,将三农工作做好做优做强。

  大力发展“一县一特”。2019—2023年,市财政计划每年安排“一县一特”资金2亿元。2020年铺排“一县一特”产业项目165个,打造千亩连片茶叶生产示范基地3个,建成标准化蔬菜基地20个、高标准小龙虾示范养殖基地10个,新增宁乡花猪养殖产能25万头,正大集团100万头花猪产业链项目全面落地,“长沙绿茶”名优茶技术创新中心挂牌运行,“一县一特”产业标准化、规模化、设施化、品牌化水平不断提高。 

  大力培育新型主体。统筹财政资源,支持农业新型主体发展。2020年新增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1家、省级29家、市级76家,新增家庭农场154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385家,创建国家级示范合作社7家,培训新型职业农民2048人,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总数超过2.8万家,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水平均领先全省。

  大力推进产业融合。不断延伸农业产业链、价值链,创建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1个,实现农产品加工业总销售收入超过2700亿元;支持农业电商跨越发展,本土电商平台兴盛优选估值超过10亿美元。 

  大力提升新型村级集体经济体量。圆满完成承包地“三权分置”和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任务,年收入超过20万元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已达730个,年收入低于5万元的集体经济薄弱村已全部清零。 

  全力抓好重点工作落实

  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长沙市各级财政部门始终将支持脱贫攻坚摆在突出位置。2018—2020年,分别安排扶贫资金12.88亿元、13.97亿元、13.40亿元,用于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危房改造、产业扶贫等方面,助力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2020年84个省定贫困村、13.42万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脱贫退出,对口帮扶的8个贫困县全部脱贫摘帽。 

  农村人居环境得到全面改善。2018—2020年,市本级分别投入1.7亿元、2.3亿元、2.8亿元,优先保障农村治厕、治水、治垃圾经费。完成农村无害化厕所改造40余万户,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实现全覆盖,建成市级美丽乡村300个。市本级每年安排小微水体专项资金8000万元,成功打造10条市级美丽河流、50条县级美丽河流,着力打造30个市级、100个县级小微水体示范片区,以点带面推动农村人居水环境全面改善。

  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差距明显缩小。25户及100人以上自然村全部实现通水泥路,全市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受益人口达320万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90.76%,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全面解决。“十三五”时期,完成各类水利投资337.8亿元,水利精品工程不断涌现,水渡河水闸获得全国大禹奖。

  推进涉农资金管理改革

  积极履行财政部门工作职能,落实好农村综合改革、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等工作。

  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开展了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建设、美丽乡村建设、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等三个农村综合改革项目,市本级每年安排农村综合改革资金300万元。长沙市农村综合改革资金严格按照各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保证专项资金分配科学、管理规范、使用到位,做好绩效评价,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探索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长沙市建立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联席会议制度,积极探索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在完善水价机制的基础上同步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努力在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上挖掘新潜力,在助推高效节水农田建设方式上寻求新突破,有力促进了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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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