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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郴州财政:六个“坚持”
推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

  近年来,郴州市以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六个坚持”为手段,着力推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实现了财政资金使用质效与“两型”社会建设的协调发展。2020年,郴州市财政局被评为“全省财政资环工作先进单位”。 

  坚持精准测算,涉改部门经费得到进一步保障。按照省市机构改革统一部署,结合郴州市实际,对县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垂直管理和区自然资源分局下放改革进行多次调研。收集涉改部门近三年来预算安排、上级补助、非税收入等情况,以零基预算的管理模式进行精准测算,确保了涉改单位的部门预算精细化管理。

  坚持制度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出台了《郴州市市本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郴州市生态郴州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郴州市矿产资源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等文件,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设置、分配、审批、监督等环节,构建了一套完善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体系,确保专项资金管理有规可循、有章可依。

  坚持调查研究,财政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撰写了《关于做好新时代土地储备和供应工作的思考与建议》《全市矿业转型绿色发展调研报告》和《郴州市耕地占补平衡调研报告》等材料,制定多项有力措施,规范了财政资金管理,增加了财政收入。

  坚持主动作为,资金申报力度得到进一步扩大。密切关注政策动向,及时掌握中央、省生态环保资金投向、政策重点和分配方式。会同业务主管部门设立市级生态环保项目库,加大对中央、省地质灾害防治、耕地保护、环境污染治理及林业生态保护和修复等方面专项资金的申报。

  坚持多措并举,生态补偿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深入研究中央、省有关政策精神,探索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牵头拟定了《湘江流域耒水干流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并会同市生态环境局与耒水上游城市衡阳市政府进行磋商,成功促成郴州市与衡阳市签订流域补偿协议,获得省政府专项奖励1600万元。郴州市财政积极筹措人工繁育陆生野生动物处置补偿资金,确保补偿资金及时兑现到养殖户手中,做到应补尽补。 

  坚持靶向发力,矿业绿色发展得到进一步提升。成立了市矿业转型绿色发展改革试点工作财政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市矿业转型绿色发展改革试点各项财政日常工作,坚持一月一调度,一季一督导。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一定经费,专项用于全市矿业绿色转型宣传和执法监察工作,促进了全市绿色矿山建设及转型的监管工作,切实提高执法效能,加快推进郴州市矿业转型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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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