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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汝城财政:发挥乡镇财政职能 强化项目资金监管

  近年来,郴州市汝城县财政局围绕加强惠民惠农资金和重大项目资金等政策执行以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充分发挥乡镇财政职能作用,逐年加大对项目资金的监管力度,促进相关政策贯彻落实和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经过几年的努力,已初步建立起“职责明晰、顺畅有序、管理规范、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的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体制。2019年,全县各级预算安排和整合涉农资金3.1亿元,保障安全饮水、村组道路、农村文化服务中心等342个项目如期建成投入使用。 

  一是把握项目资金监管的关键环节。严把项目申报关。乡镇财政对项目申报的真实性、可行性进行公示,鼓励农民参与,加强群众监督。跟踪项目实施。实地检查项目的开工建设和进展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向县级财政报告,按照县级财政委托,做好项目支出审核和资金拨付工作。及时评估验收。做好项目评估验收和档案管理工作。 

  二是细化纳入预算的项目资金监管。细化预算编制。乡镇财政严格审核有关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可行性,对符合要求的项目纳入年度预算。加强预算执行管理。项目预算执行要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并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跟踪管理。项目完成后组织评审验收和绩效考核。县级财政部门负责对乡镇纳入预算管理的项目进行审核把关,组织好资金拨付和跟踪监控工作。 

  三是协助监管项目建设资金。对于上级下达到本乡镇的资金,乡镇财政建立与各专业站所、村委会的日常信息联络制度,及时掌握上级主管部门下达到各站所、村、组、农场、企业、合作社、专业协会等的项目资金信息,建立项目档案,及时纳入监管范围。主动收集县级财政下发的项目资金文件,了解下达到本乡镇范围内的项目资金,及时实施监管。实地察看或抽查项目开工建设情况,检查资金使用情况,评估项目运行效果,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是夯实项目资金基础管理。乡镇财政按照本乡镇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搞好本乡镇范围内的农林水利、乡村道路、学校医院、集镇村庄、环境保护等项目库建设。对项目申报和项目安排提出合理化建议,避免随意申报和重复申报项目。对建设项目进行公示,避免虚假立项、套取项目资金现象。对已完工项目进行档案管理,跟踪项目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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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