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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湘潭市财政局:瞄准“四个导向”着眼“四个高效”
持续推动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2020年,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湘潭市财政部门将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准确把握当前财政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瞄准“四个导向”,着眼“四个高效”,持续推动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以产业引领为导向,高效培育财源税源

  发挥好财税政策的结构性调控优势,使财税增长与经济发展同频共振,不断夯实财税增长基础。一是稳住平稳增长趋势。完善市级领导、市直部门对口服务重点税源企业工作机制,重点支持做好湘钢、吉利智能制造升级,推动军民产业融合发展,帮助民营企业做优做强。二是释放破零倍增态势。继续落实中央减税降费政策。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出台引导激励政策,通过增量奖补、贷款贴息、优化服务等方式,引导物流运输、建筑等行业税收回流。将园区税收收入增量的70%奖励给园区,市级统筹的土地收益和配套费分成部分支持园区产业发展。适时组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基金,采取财政政策“一事一议”方式,吸引行业龙头企业、标杆企业投资湘潭市重点特色产业。三是扭转高利低税劣势。进一步延伸征管“触角”,深度介入行业关联环节,重点监测跟进,加强税收征管的精细化管理。严厉打击偷税漏税行为,在重点行业开展专项税收整治,确保应收尽收。

  二、以运行规范为导向,高效推动管理改革

  聚焦财政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系统化建设,切实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完善现代财政制度。一是把好“一个抓手”, 制定出台《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夯实事前、事中、事后有机衔接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基础,确保2020年实现全市“四本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二是把实“两项管理”,全面加强预算管理和资金管理。加强预算科学编制,推进专项资金取消、整合,严控预算追加,增强预算执行的刚性约束。建立库款管理、暂付款清理、国库集中支付协调联动机制,完善并贯彻落实国库资金借款管理办法,始终确保财政资金、账户安全。进一步加强存量资产、资源的盘活力度。  三是把准“三项改革”, 稳步推进教育、交通、科技等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改革。深入推进县市财政管理改革,落实“县级财政规范管理三年提升行动计划”,将预算合规性审查试点拓广至全部区县。完善市与园区税收超基数激励政策,不断优化全市财政运行体制。

  三、以补齐短板为导向,高效深化三大攻坚

  一是全面完成脱贫目标任务。管好用好扶贫资金,进一步完善稳定脱贫和逐步致富的财政长效机制,坚决实现2020年底前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目标。二是推动实现污染防治阶段性目标。深入落实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重点支持大气污染防控、污水排放,推进土壤修复。出台并贯彻落实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全力支持推广新能源汽车应用普及。加快黑臭水体示范城市建设,全力支持创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三是持续深化债务风险防范化解。进一步做实并坚决贯彻落实化债方案,制定完善偿债资金拨付、使用、付息、归还全过程制度机制。积极筹集财政资金,努力争取中央、省专项债券、库款资金支持,市本级新增财力70%用于化债工作。强化债务动态信息化监控手段,加强债务预算管理,实施规范化PPP运作,严格控制投资项目建设,加快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

  四、以民生福祉为导向,高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财政民生政策保基本、重普惠作用。一是压支出。严格执行“过紧日子”系列财政政策,全面完成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项目支出“三压缩”目标。二是兜底线。把“三保”支出摆在预算安排的首位;统筹债券资金、预算资金积极推进民生实事。强化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将财力集中到就业、教育、医疗、社保等民生领域。三是保重点。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继续加大对“十园十镇”的财政投入。深入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加快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培育,大力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四是稳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妥善保障农民工工资、企业拖欠账款、交通基础设施短补板、村(社区)运转、社会治安等薄弱环节的稳定发展。支持加快长株潭一体化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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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