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国有资产和财政资金管理,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防止财政资金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积极防范化解财政风险。近日,双峰县组织召开了全县国有资产和财政资金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多措并举全面开展两个专项清理整治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双峰县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顾问,县长任组长,县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县直各单位、融资平台公司、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高规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办公室下设国有资产清理整治、财政资金清理整治和督查追责三个工作小组,由县委办主任、常务副县长、县纪委书记分别担任组长,牵头负责各组清理整治工作的组织、调度和督办,全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二是制订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职责。经过将近两个月的调研探讨,反复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双峰县以“两办”名义印发了《双峰县全面开展国有资产和财政资金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同时,三个专项工作小组分别制订了本组具体细化方案,明确各部门、各乡镇的职责分工,确定检查工作的内容、要求、步骤、方式及时限,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稳步开展。
三是全面系统清理,确保工作实效。全面开展国有资产清理整治。对全县所有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包括2015—2019年行政事业单位所有出租出借和闲置资产,经营性资产、易地扶贫搬迁和光伏扶贫产业形成的固定资产,以及村级综合服务平台形成的资产和负债、党政机关和行政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公司)一并纳入本次清理整治范围。全面开展财政资金清理整治。对截止2019年10月底县直各单位、乡镇、街道、企业、临时机构等单位向财政部门的所有借款以及公职人员所欠公款进行全面清理。严格按照“谁借款、谁使用、谁归还”的原则,结合当时资金借款的用途,明确还款主体,及时消化清收到位。
四是签订承诺书,压实工作责任。根据两个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要求,所有纳入清理整治范围的单位和部门负责人必须签订国有资产和财政资金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承诺书,积极主动,实事求是提供相关资料,及时归还本单位所借财政资金,并督促本单位工作人员及时偿还所欠公款,保证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清理整改任务。
五是突出问题导向,开展自查自纠。全县各级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和临时机构按照清理整治内容,突出问题导向,开展自清自查,如实填报相关表格。认真查找、梳理在国有资产和财政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自查自纠、边查边改,并将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形成自查报告。
六是严肃工作纪律,强化督查追责。经研究,双峰县委决定将两个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纳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老大难”问题清单,限期整改到位。县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三个工作小组将对全县的清理整治情况开展明察暗访、督查督办,对在规定期限内未如实上报和逾期未整改到位的,由县纪委监委启动问责程序从严从重处理。对于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严格依规依纪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