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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源市出台办法拧紧村级工程项目资金“安全阀”  

  近日,涟源市出台了《涟源市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村级公路、水利设施村级工程建设项目予以规范管理,拧紧村级项目资金“安全阀” 

  一、规范项目分类。村级工程建设项目按投资金额分四类:10万元以下为微型工程,1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含10万元)为小型工程,200万元以上400万元以下(含200万元)为中型工程,400万元以上(含400万元)为大型工程。

  二、规范管理体制村支部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制定村级工程建设方案,筹措项目建设资金,协调工程建设环境,承担项目建设的债权债务,负责项目竣工后的维护管理。村民代表会议对村级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级工程的项目决策、发包程序、建设管理、竣工验收和资金管理进行监督。

  三、规范发包行为。村级大型工程,必须报市发改局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立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实施招投标活动。村级中型工程,按村支部委员会提议、村支“两委”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的程序组织简易公开发包村级小型工程,参照中型工程程序组织简易公开发包或简易邀请发包村级微型工程,5万元以下的微型工程可由村民(代表)会议授权村支“两委”会议确定发包方式510万元(含5万元)的微型工程可由村民(代表)会议授权村支“两委”会议和村民议事会议确定发包方式。发包公告公示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中标公示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四、规范造价控制。村级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后至竣工验收前,拨付工程款总额不得超过承包合同金额的70%,需超比例支付的必须事先报乡镇农经站审查批准涉及工程设计变更、材料和设备的换用及其它实质性变更,根据变更内容分级召开会议讨论确定工程变更情况形成书面决议并进行公示 

  五、规范财务管理设立村级工程建设项目专账,并根据项目设立明细账,项目资金统一纳入专账管理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按要求编制工程项目结算书,由村支“两委”进行结算审核确认。微型、小型、中型项目送乡镇财政所审核,大型项目送市审计局审计,以审计核定价作为结算工程款项的依据。项目工程款须经乡镇农经站审查审查合格后合同约定凭正式发票通过转账结算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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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