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云龙示范区坚持创新管理,切实推进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不断提高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为示范区教育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坚持分步实施,有序推进。除统一的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外,示范区自2013年起推行义务教育“零收费”政策,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在校学生的医疗保险参保费、教辅导刊订阅费、校服采购经费均对学生实行“零收费”。同时在现行全省统一核定的生均经费基准定额上,区级财政逐年适当提高经费补助水平,由人均提高50元,到人均提高60元。今年我区财政安排生均经费小学生800元/年、中学生1000元/年,人均提高达200元;并且针对寄宿制学校寄宿生管理经费缺口问题,示范区会议研究核定增加寄宿生公用经费补助由200元/人提高至800元/人。
二、坚持城乡一体,政策全覆盖。在新型城镇化和户籍制度改革新形势下,为整体提升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按照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新要求,完善城乡一体化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统筹城乡教育资源配置,并适当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倾斜,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使城乡学生共享有质量的教育。
三、坚持加大投入,细化经费预算。每年区教育部门按实际在校学生人数进行测算,送财政部门审核,以实际在校生人数为准,细化经费预算。2018年示范区年初预算安排义务教育教师工资福利支出2671万元,同比增幅54.8%;生均经费283万元,同比增幅49.8%;义务教育零收费政策专项254万元,同比增幅31.8%。
四、坚持强化监督,纳入绩效管理。组织对2017—2018年城乡义务教育零收费专项、贫困寄宿生补助专项等经费作为教育重点项目支出进行预算绩效评价。从项目决策、完成情况、资金管理、绩效实现等方面做出科学客观评价结果,结合义务教育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为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精细科学化地预算安排提供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