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慈利县坚持“引资”与“引税”并重的理念,制定一系列纳税绩效考评奖励办法,加大对企业的扶持奖励力度,着力引进一批能带动县域经济发展的优质企业,激活县域经济“细胞”,培植新的财源增长点。
一是分类设奖吸引资质类企业注册落户。在认真落实中上级财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对完全属于地方税种或地方分成比例较大的制定扶持引导政策,引进金融、保险类企业以及市政、水利、交通等工程资质类企业在慈利注册落户,引进规模以上企业及外地企业来慈利设立销售公司或分公司,年实缴税金达到规定指标的,在项目建设期内给予奖励扶持。鼓励总部在外地有税源的企业,将总部或子公司迁入慈利,根据每年上缴县级税收增量的一定比例,在3年内连续给予财源建设资金扶持。
二是“三个优先”重点扶持骨干纳税企业。建立骨干财源企业信息库,针对骨干纳税企业,优先对企业所需水电路等基础实施项目配套;县级项目主管部门优先对接项目支持;对企业申报的奖励补助项目,项目主管部门优先推荐享受中央、省级、市级各项政策性扶持。
三是“一企一策”为纳税增收大户提供“量身订制”。对在慈利县注册纳税的企业实行通报表彰和奖励激励基础上,对纳税增幅较大的企业,政府实行一企一策,分层次按照领导帮扶、主管部门定人帮扶、县财源办跟踪帮扶等方式,研究相关奖补政策,重点从土地出让、项目扶持、金融贷款及贴息、资金奖补等方面制定专属的帮扶措施组合,全方位给予支持。
四是“绿灯通行”助推实力企业挂牌上市。指导重点企业建立健全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强化基础管理工作,培育1—2家实力企业上新三板或成为上市储备企业。对拟上市企业和已纳入省“新三板”挂牌后备资源库的企业,优先办理各项报批手续,给予县级行政性、事业性、服务性收费优惠,并优先推荐享受中央、省级各项政策性扶持。
五是贴息奖补支持企业技改创新。从2018年起,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规模进入全县前10名的,按企业技术改造实际投资额(只包括机器设备)3‰的比例给予贴息补助。对新认定的省级、国家级企业技术开发中心,分别给予经费补助。对能够增强县域品牌创新动力的重点专利实施项目,给予经费补助。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创新成果给予一次性奖励。鼓励支持企业创建名品名牌,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湖南名牌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六是周期扶持做强重大产业招商项目。对引入世界500强企业和对接央企,相关项目符合国家、省产业政策,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总投资额在5亿元以上的,自项目投产运营起3年内,由县财政按比上年新增地方税收贡献额的一定比例奖励企业,专项用于扶持产业项目发展。
七是政策挂钩引导金融机构信贷投放。将所有政府性资金的存储与金融机构对慈利经济发展的贡献相挂钩,引导辖内金融机构增加重大项目和主导产业发展的信贷投放,在继续执行《慈利县县域信贷投放考核奖励办法》的基础上,对金融机构在慈利县域内的贷款余额超过上年的,每超出1亿元再给予一定奖励。鼓励外地金融机构和股份制银行来慈利县设立机构,对在该县新设立或迁入的金融机构,按照当年上缴地方税收情况,一次性给予财源建设资金补助。
八是树立标杆激励企业行业积极纳税。树立行业诚信纳税标杆,继续对诚信纳税大户和行业纳税状元进行奖扶,进一步激发纳税人诚信纳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企业和项目法人,把缴纳税收与评选劳模、公共资源的配置以及政府资金投入挂钩。
九是加大考核奖励财源建设先进单位。建立健全财源建设绩效考核奖励办法,纳入县委、县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对财源建设突出贡献单位及个人给予奖励,并把培植财源建设项目与党政机关班子考评、干部政绩、评先评优、提拔任用挂钩。落实乡镇“三税”奖励激励政策,充分调动全县各乡镇狠抓财源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