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财政:强化绩效考核 冲刺全年税收任务
受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系列减税退税降费政策、“营改增”行业的全面注入、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11号公告等因素影响,1—10月,保靖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232万元,为年初预算的57.33%,同比下降7.86%。面临严峻的税收形势,保靖县财政局强化税收考核管理机制,突出重点,力争圆满完成全年税收目标任务。
一是结合实际严“立制”。该县结合全年目标任务,制定印发了《2017年全县财税工作目标考核奖惩办法》《保靖县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实施办法》,发挥综合治税内生动力,在强化源头控收,挖掘增收潜力,盯紧看牢各类项目、工程和发票的基础上,防止税收流失,堵塞收入漏洞。
二是突出重点补“短板”。紧盯州、县目标考核管理不放松,不断总结梳理,补齐短板。针对县外企业中标承建的建筑工程项目税收存在大量流失的现象,11月7日,由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召开2017年度协税护税工作推进会,安排11月份重点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激发斗志,下一步将重点加强县外中标(施工)企业税收征管工作。与税务部门达成共识,形成聚精会神促发展,凝心聚力抓落实的良好工作局面。
三是强化管理出“新方”。为防止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税收流失,加强对县外中标(施工)企业县内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税收管理,各项目单位在招投标环节与中标企业主动对接,要求中标企业县内注册子公司,并将是否有税务部门的发票和税票作为工程付款的依据,把好工程款项支付关。同时,对财税征收机关、乡镇、重点纳税项目业主单位或实施单位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兑现奖惩,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消除“干好干坏一个样”的不公平机制,从而促进全县税收征管工作有力、有序、快速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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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