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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溪财政垒起群众幸福指数

  “财须民生,强赖民力,戚恃民势,福由民殖”。今年来,泸溪财政优先保障民生支出,兜住民生保障底线,织牢织密社会保障网,1—7月,泸溪县民生支出完成97570万元,同比增支12203万元、增长14.29%。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373万元,同比增支4080万元、增长20.11%,小小数据垒起群众幸福指数。 

  一是建立抵御贫困“防火墙”。泸溪深入推进基本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探索公立医院改革路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完成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1030万元。2017年,财政对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460元,比上年增加40元,城乡居民医保和城镇职工医保参保率分别达96%、98%;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水平达到80%、78%。同时,在基本医保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实行具有补充性质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防止因病致贫返贫。

  二是建造精准脱贫“助推器”。泸溪财政坚持“民本”理念,大力支持完善社会救助体系,2017年,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90%,其中兜底对象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100%。完成统筹用于贫困人口医疗救助专项资金830万元,切实减轻大病患者与贫困人口的经济负担。全面打造创新创业示范乡镇、创业孵化基地和创新创业园区,完成拨付就业再就业资金346万元,开展免费技能培训3235人,新增城乡就业再就业4717人、同比增长2.8%。1—7月,全县完成扶贫支出11933万元,同比增支748万元、增长6.69%,全面助力脱贫攻坚。

  三是建设基本保障“安全网”。泸溪财政通过完善政策体系推动养老保障制度完善,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有效衔接和合并实施,基本形成覆盖城乡的养老保险体系,2017年,全县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3135人、同比增加165人,离退休人数8571人、同比增加286人,企业养老保险养老金月人均达1804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养老金人数41878人、同比增加1697人。实现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完成测算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缴费预算支出8264万元,确保改革所需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同时,进一步拓宽城乡养老保险覆盖面,完善制度和加大保障力度,提高待遇水平,共为7167人发放城市低保资金1166万元,为27352人发放农村低保资金2279万元;拨付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172.33万元;全县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人数3355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人数2383人,兜住基本生活保障网。

  四是建起社保资金“高压线”。泸溪财政切实执行管理制度,加大监管力度,不断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先后制定和完善就业、新农合省级即时结算、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自然灾害生活救助、优抚对象抚恤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按人大批准的预算执行社保资金预算,并开展重点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县级社保基金预、决算均向同级人大进行报告,提高基金公开透明度,基金预决算编制更加科学、规范、准确,1—7月,全县完成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收入16300万元,社保资金“高压线”电力强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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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