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财政:“五补”为“双创”注入催化剂
近年来,衡阳市坚持“开放带动、创业富民”总战略,鼓励企业创新、大众创业,市财政局陆续出台各项奖补政策,激励激发各行各业各类人才积极创新创业,成效显著。今年上半年,全市新增创业主体13033户,创业带动就业25734人。
一是实行开办费补贴。对符合工商注册时间3年以内,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等基础条件的初创小微企业,给予一次性开办费补贴,补贴标准4000元至40000元不等,补助的对象为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毕业5年内),留学归国人员(毕业5年内),返乡务工人员,被征地农民,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残疾人员,失业人员,扶贫建档立卡人员。
二是实行场地租金补贴。对符合开展生产经营活动6个月以上,工商注册时间三年以内(不含劳务派遣公司)的初创小微企业经营场所给予租金补贴,补贴标准根据吸纳本市城乡劳动者就业人数来确定,年度人均租金补贴最高不超过2000,单个企业不超过2000,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三是实行商标注册奖补。对本衡阳市本级及5个城区工商所注册登记3年内的初创小微企业依法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认定、地理标志注册、湖南省著名商标认定、衡阳市知名商标认定的,分别给予20万、20万、10万、5万元的奖补。
四是实行自主创业奖补。对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创新创业活动毕业两年以内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海外留学归衡人员、职业(技工)院校高级技工班以上学生租赁经营场地领取营业执照自主创业,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自主创业奖补1万元。同时,对高校毕业生创业资金不足的问题,提供担保贷款扶持,形成个人、政府、商业银行三方风险分担机制。
五是实行培训补贴。市财政出台相关政策积极支持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能力建设,重点做好高技能人才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鼓励劳动者参加培训,注重培训质量,努力提升劳动者就业能力。上半年共拨付职业培训补贴181.9万元,开展300多期创业培训班,培训人员3000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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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8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