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三措并举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
岳阳县把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作为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念好“促、抓、推”三字经,力促村集体增收、村民致富。
一、定准路子“促”。采取因地制宜、因特立项、因村施策的办法,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一是积累投入模式。荣家湾镇洞庭村入股湖南清渠农业发展公司,养殖黄颡鱼、湘莲、龙虾等,2017年预期收益为362万元,村集体年增收31万元,将实现村民致富与村集体增收“双赢”。二是集体入股模式。新墙镇高桥村委会与村民代表及土地所有权的4个村民小组合伙经营,成立岳阳县水库龙虾王养殖专业合作社,实施三方共同投资,共同合作经营。2016年,村集体增加收入50万余元。三是资源开发模式。张谷英镇张谷英村依托国家AAAA级景区——张谷英村,注册成立了岳阳县张谷英镇旅游产品经营服务站,组织经营户对现有农产品销售、住宿、餐饮服务进行升级改造,统一标识、统一管理、统一结算,通过互联网平台、户外广告、景区联动、团体对接等方式承接客源,年利润1200万元,村集体每年可增加收入200万元。
二、多方助力“推”。对发展村集体经济实行多角度、全方位支持。一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除省级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资金外,县、乡财政各安排10万元,用于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二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实行减免税费、免费规划用地、免费培训技能、开辟手续办理“绿色通道”等形式,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县国土、发改、农业、人社等部门先后减免各项涉及村级集体经济税费10多万元,培训技术人员200多人次,减免各类项目办理手续近43项。三是极大工作激励力度。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中,对村干部、挑头领办党员等相关人员按照贡献率,以上限为收益10%的比例予以重奖,对项目按规模、按潜力以奖代补等形式,鼓励村干部努力发展集体经济。县财政拿出20万元,对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村干部进行奖励。
三、多方监管“抓”。从加强监管入手,保证管理科学、民主规范、收支透明。一是严把管理职责关,明确试点项目村所在乡镇长为项目资金管理第一责任主体。财政所长、村支部书记为项目实施管理第一责任主体,财政所和相关部门为管理责任主体。二是严把资金拨付关。实行乡镇财政报帐制,试点村财务由乡镇经管站服务中心代理,试点村各安排一名专人建立台账及相关档案资料,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专人管理。三是严把项目实施关。建立项目招投标制度、监理制度、项目预决算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严格按程序办事、按规矩办事、按制度办事;对财政扶持资金形成的资产要登记入帐,明确权责;定期将经营情况和项目实施产生的资产、收益及分配情况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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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