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四举措”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今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和县财政局的正确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龙山县财政局以制度建设为依托,以资产监管为抓手,以服务经济发展为己任,扎实开展资产归集过户、经营性资产统一管理、资产清查、平台公司建设、国企改革等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健全制度,夯实基础。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龙山县财政局认真学习领会省州文件精神,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给县委、政府建言献策,当好助手。按照州县要求,为切实推进资产处置工作,切合实际,草拟了《龙山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办法》。
二、归集资产,盘活价值。为健全“单位使用,财政统管,政府调配”的国有资产管理模式,更好为政府投融资平台服务,助推县域经济发展,龙山县财政局在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实施了国有资产归集过户“两步走”。一是从2013年9月开始至2014年7月,对县直63家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资产归集过户;二是从2014年8月1日开始到2015年底,对全县34个乡镇(街道)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归集。
三、清查资产,摸清底数。积极配合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及时下发相关文件,对全县34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含行政村)单位资产、债权债务等财务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并配合县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经管局等单位进行核查核实,确保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账实相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今年,龙山县财政局认真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目前已基本完成了全县259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
四、聚焦国企,深推改革。以县木材公司为突破口,做好相关国有企业改制工作。龙山县财政局积极参与其改制工作,目前正在牵头制定解困方案。搞好调查研究,化解国企困难。为贯彻落实《龙山县国有特困工企业解困工作方案》(龙政办函[2016]12号)文件精神,县政府组织经信局、财政局、人社局、审计局、国有资产管理局等单位对县陶器厂、水泥厂和彩印厂三家特困工业企业资产资金、债权债务等情况进行了大量的前期调查摸底工作,并初步制定了化解困难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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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1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