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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步县“三步走”推进国有林场收入管理改革

  城步县地处湘西南边陲,位于湖南、广西两省交界之处,素有“楚南极边”之称。境内森林资源丰富,森林覆盖率83%。有青界山、燕子山、云马、南洞、金紫山5个生态型国有林场,有生态公益林面积719225亩,商品林面积162019亩。林木蓄积量227万立方米,为全县林木总蓄积量的21.7%。今年以来,城步县持续发力“三步走”力促国有林场收入管理改革进行。

  第一步是成立领导小组,细化各项分工,让改革各项工作有序开展。2015年6月,根据《湖南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精神,国有林场实行体制改革,成立了城步苗族自治县国有林场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核定5个国有林场改革完成后归口为县林业局管理的财政拨款公益性事业单位,林场由木材生产经营为主转变为生态修复和建设为主,由利用森林资源获取经济利益为主转变为保护森林提供生态服务为主。自2016年起,国有林场收入作非税收入全额纳入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支出由林场申报、财政核定、政府审批。

  第二步是深入林场一线调研,全面了解国有林场现状,促进形成改革可行性分析报告。2016年3月,县财政局、县林业局对5个国有林场改革后纳入县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形成了相关的调研报告,为改革的可行性奠定了基础。

  第三步是出台了相关政策,夯实改革基础,明确国有林场非税收入管理措施。2016年4月,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加强国有林场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加强国有林场非税收入管理:一是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二是提高缴库效率,明确指出各国有林场非税收入直达财政,不得使用特设账户等任何收入过渡户;三是严格票据购领,国有林场负责本场辖区内非税收入具体征收并对缴纳义务人开具非税收入票据,并明确一名票据专管员;四是建立和完善非税收入公示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非税收入项目、标准及依据,不擅自扩大征收范围和提高标准。

  城步县国有林场改革后,营林生产得到稳步发展,营林收益持续增长,截至2016年10月底,城步县国有林场收入上缴财政12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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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