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财政:多措并举促进政府性投资项目规范管理
为不断规范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提升资金效益和工作效率,近年来,攸县财政局充分发挥牵头作用,注重总结经验,完善措施,多措并举,为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促进了县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抓建章立制。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量大、专业性较强、程序严格、管理任务繁重,必须依据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为此,攸县先后出台、修订了《攸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攸县政府投资评审管理办法》《攸县政府性投资项目变更管理及责任追究办法》《攸县重点工程核算办法》等文件,清晰界定了发改、财政、住建、审计、招投标等部门单位的职能职责,从决策立项、规划设计、预算编制、财政评审、招标投标、现场管理、会计核算、资金支付等环节建章立制,为强化和规范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抓学习宣传。一是组织集中培训。将项目管理的常用法规文件汇编成册,召集县直单位、乡镇(街道)、平台公司等单位负责人及工程管理人员、财务人员进行集中培训,让制度深入人心,形成了党政领导重视、部门单位齐抓共管的局面。二是召开专题会议。县政府定期调度项目建设,每会一项重要的议程是学习项目管理业务,财政、发改、住建、审计等部门轮流进行业务辅导,使各责任主体明程序、懂要求、会操作、知责任。三是注重以案说法。按期对一些存在工程变更较大、工期延时拖拉、结算欠拖不决等问题的项目进行集中会审剖析,指出问题,查找原因,找到措施,落实责任,对提高工程管理效果和效率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三抓过程管控。一是重视项目前期工作。项目能否按预期实施,前期工作至关重要。为此,攸县修订了政府性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办法,对办理程序进行优化,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如过去项目的立项和准建需要业主单位到相关部门至少来回两次才能办完,现在改为一次办理;对办理时限提出更高要求,立项审批、设计评审、预算评审、工程招投标等必须在规定时间办结;对具体事项进行了规范,统一了项目可研、勘测设计、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等业务的收费标准。每两月发布一次工程造价信息,统一了预算编制和评审的适用价格和取费标准。通过加强项目前期管理,既有效的做到一环扣一环,环环相扣,保证了工作质量;又较好地确保了项目加快进行,保证了工作效率。二是建设管理做到“三坚持”。坚持环节把控。实施合同监签制度,统一施工合同范本,按合同金额大小由财政监签或由财政、住建、发改等部门联合监签,防止因合同不规范带来建设或结算上的问题;严控设计变更,所有工程变更先审批后实施,并按变更金额大小实行分层审批;强化现场签证,工程量变更、重大隐蔽工程、土石方工程等都必须先由监管部门实行现场签证才能实施或进入下一工序,否则,不能作为工程结算依据;严把合同工程付款,一般项目必须凭工程监理签字按进度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后,须按规定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坚持部门联动。按照职责分工,财政、住建、发改、审计等部门参与建设过程监管,各环节明确牵头部门,会同其他部门完成工作,这样既能集思广益,防止偏差失误,又能相互监督,防止徇私舞弊。坚持有错必纠。对于各程序、各环节发现的问题,能及时纠正的坚决纠正,不能纠正的,按相关责任追究办法落实处罚措施,达到警示教育作用。三是认真扎实开展竣工结算。项目完成后,建设单位必须及时报请职能部门组织竣工验收,同时立即开展工程结算工作。竣工验收报告和工程结算书是结算评审的依据资料。政府性投资项目都必须由财政和审计进行结算评审(实行“二重审”,即对同一项目由财政和审计分别进行初审和复审)。结算评审定案表是确定工程造价的主要依据。由于机制顺畅,部门合作,结算评审成效显著。2015年完成结算评审项目419个,审定金额8.4亿元,审减率12.5%。
四抓监督问责。工程项目责任主体涉及建设单位、各职能部门以及为工程建设提供服务的勘察、设计、造价咨询、施工、监理等单位。工程建设领域一些问题易发、多发、反复发生,主要还是责任主体未把责任扛在肩上。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我县不断强化监督问责力度,对照有关规定,完善制度,落实细化责任主体的具体职责。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认真疏理从工程立项到竣工验收各环节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列出清单,拿出措施,力争逐项解决。近年来约谈建设单位5次,依法处理了两名工作人员;对服务质量达不到要求的4家中介单位扣减服务费用;对为工程建设提供服务的单位实行考核扣分制度,扣分达到一定额度,列入黑名单,不得在本县范围内从事相关业务,有两家单位进入黑名单。通过这些措施有力遏制了项目管理中的乱象,有效净化了工程建设领域的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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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1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