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县“六大路径”实现电子商务加快发展
近年来,溆浦县立足“互联网+”风口,布局电子商务产业,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六大路径”实现电子商务加快发展。
一、加大财政资金和信贷支持。由县财政每年统筹安排500万元,其中本级预算在产业发展资金中安排100万元,专项用于引导扶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主要用于特色产业电商平台建设运营、人才培训、学习交流、招商宣传、发展规划等,资金实行审核拨付,确保专款专用。将各类电商企业纳入到溆浦农村青年创业扶持贷款范畴,对符合创业创新贷款贴息的对象,按有关规定予以贴息。
二、支持电子商务平台发展壮大。健全完善溆浦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配套功能,对运营主体自2016年开始每年给予补助工作经费10万元,连续补助三年。对在本地注册且实际运营1年以上、拥有5人以上运营管理团队、注册用户数1万户以上的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一次性给予资金支持10万元。引导行业协会、专业市场和龙头企业等主体,搭建行业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对于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承办单位,给予平台建设费20%的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鼓励发展移动电子商务,对本地注册会员数1万个以上的第三方移动电子商务平台,一次性给予补助3万元。
三、积极推广电子商务应用。对当年通过电子商务形式实现销售收入首次突破50万元、200万元、500万元、2000万元以上且注册和税收在本地的电子商务企业、传统企业、专业合作社、生产或销售大户,一次性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4万元、6万元的资金支持。对在工商注册且当年线上销售收入在10万元以上的网店、微店,根据实绩每年评选5个优秀网销品牌店,每个给予2000元的奖励。
四、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深入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工程,着力推进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充分利用村便民服务中心、农村商店等现有资源,鼓励每个村(社区)建设1个以上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为当地村民提供网络代购、产品销售及其他服务。每年评选10家村级示范服务站,每家给予2000元的奖励。积极鼓励创建电子商务专业村,以村为单位,对超过50户农户从事电子商务(农产品销售30户以上),年网上销售收入达500万元以上的村,经认定后一次性给予1万元的奖励。鼓励开展电子商务示范乡镇创建工作,经验收合格后的电子商务示范乡镇给予3万元的奖励。支持网上适销农特新产品开发,开展十佳网上适销农特产品评选,一次性给予获奖开发单位5000元的奖励。
五、大力开展电子商务培训。每年制定电子商务年度培训计划,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开展专家讲座和分级培训。经县认定的培训机构按计划组织的电子商务培训,对普及型培训按600元/人给予补助;对获得省级发证的技能人才,按1000元/人给予补助。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引进和培训专业人才,对电子商务企业委托开展电子商务培训或相关资格证书考试费用给予30%的补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万元。
六、鼓励电子商务企业抱团发展。支持电子商务龙头企业整合本县产业、产品资源优势,在知名第三方平台建立地方特色馆,年交易额超过2000万元的,给予适当奖励。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建立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协会在行业自律、应用推广、交流合作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协会运行正常且作用明显的,每年给予一定经费补助。积极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对在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展营销一年以上,有一定销售实绩的电子商务企业或外贸转型企业,根据其业绩,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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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