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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财政全力支持中心城区电子商务快速发展

  2015年以来,永州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安排部署,发挥职能作用,积极筹措资金,持续加大对中心城区电子商务发展的支持力度。2016年1-8月,全市电子商务交易额达90亿元,网络零售交易额达24亿元,预计增幅分别达80%、105%;新增电商企业200家以上,入统省电子商务系统企业179家,通过省级电子商务企业认定22家。

  一是制定管理办法,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为加强和规范市本级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市人大要求和省财政厅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财政预算管理的规定,2015年12月,永州市财政局联合市商粮局制订了《永州市中心城区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永财办〔2015〕35)号,要求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必须遵循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公开公正、透明规范,突出重点、绩效优先,统筹安排、兼顾公平的原则,从支持范围、支持方式、管理程序、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等方面不断加强对资金的管理。

  二是落实扶持政策,设立专项发展资金。为推动中心城区电子商务快速发展,解决制约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的人才不足、物流不畅、平台缺乏等基础性问题,根据《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永政发〔2015〕9号)文件精神,自2016年起,市财政设立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每年安排500万元,连续三年,通过以奖代补、财政贴息等方式支持中心城区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园区建设、主体培育、人才引进、教育培训、配套服务等。今年1-8月,为全市电商大会、市党政代表团赴浙江考察等活动拨付相关经费,保障了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三是积极争取资金,扶持本土电商企业。全市各级财政部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和申报条件进行认真研究,积极申报,争取了省财政对我市的大力支持。近三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市电子商务专项资金955万元,市财政局根据湘财外指〔2015〕33号、湘财外指〔2015〕64号、湘财外指〔2016〕24号文件,拨付给本土电子商务企业235万元,具体为:恒惠食品90万、希尔药业40万、亿科互联30万、象外科技15万等,为我市本土电子商务企业发展壮大提供了资金保障。通过资金支持,恒惠集团开发了e食汇APP,推进传统生产企业电商应用,年营业额3000万元;亿科互联积极与我市源味街商家整体合作,大力推广了“爱买单”平台移动支付;高格电商打造了“GO永州”平台,为全市200余种农产品上行打开一个专门渠道。

  四是开展典型示范,大力开展创建工作。该市将电子商务示范县创建作为实施“电商进村”工程的重要抓手,通过典型引路,示范带动,各县示范创建亮点频出。江永县、祁阳县进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国家队”,江永县2015年已获得中央财政2000万元专项建设资金扶持。祁阳县、双牌县被确定为2016年全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省财政将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电子商务示范县给予财政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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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