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行为,从今年3月1日开始,桃江县部署开展全县范围内所有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清理整顿专项行动,由该县财政局财政监督股牵头,在全局抽调26位同志组成6个检查组,对县直40个行政事业单位和16个乡镇(含开发区)进行了财务清理重点检查。
此次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自查自纠阶段,由各单位对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对2013年元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的本单位财务进行清理整改;第二阶段是重点检查阶段,由县财政局组织检查组,在全县113个单位中选取56个单位实施重点检查,检查面达50%;第三阶段是机制创建阶段,由县财政局根据清理整顿情况组织相关单位认真研究制定规范财务管理的具体办法,确保财务工作不破“底线”,不越“红线”,不触“高压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