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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州财政局多措并举管好用好民生资金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各项民生政策不断出台、民生资金相应增多、监管难度越来越大。湘西州财政部局始终认真履行职责,切实管好用好民生资金,确保民生资金真正用之于民、惠之于民。

  一、严格预算约束。一是严格预算编制,严格编制民生资金主管单位的部门预算和民生专项资金预算,细化预算编制内容,合理确定预算标准,确保预算安排科学、真实、精准,从预算编制环节把好源头控制关。二是严格预算执行,强化民生支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执行人代会审批的预算,切实强化预算约束力;同时加强资金调度,及时拨付和下达民生资金,加快民生支出进度,确保民生资金及时有效落实到位。三是严格预算公开,通过财政预(决)算报告和我局网站将涉及民生的支出计划和执行情况向社会公开,特别是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以及“三农”等方面的财政专项支出予以重点公开。

  二、完善制度建设。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管资金,特别是对于民生资金的管理使用,各级财政部门都相应制定了一系列制度办法,重点对资金的使用范围、拨付程序、审批权限、监管职责、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和规范。比如,在涉农民生资金管理方面,制定和实施了“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制度、“县级财政报帐制度”、“一卡通”发放制度、项目公开公示制度、项目检查验收制度等。在此基础上,州本级制定出台了《湘西自治州州本级财政支出管理办法》,其中对包括民生资金在内的各项资金的管理使用作了进一步规范,并督促县市区财政部门参照出台了本级支出管理办法。与此同时,推进专项资金清单管理,并公开了州本级首批专项资金管理清单,涉及专项资金21项2.66亿元,其中包括6项民生专项资金2913万元。 

  三、强化监管措施。一是进一步梳理工作流程,实现从民生资金申报、审批、拨付等程序的规范化、程序化,结合管理过程中的关键节点,科学设置工作岗位和权责,建立不相容职务岗位分离制度,对拨款印鉴、资金收付相关票据和凭证安排专人保管,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建立了“分工科学合理、相互监督制约、协作高效流畅”的业务办理机制,确保各项民生资金拨付流程安全快捷。二是充分发挥国库集中支付职能,强化财政支出监管,在办理民生项目资金拨付时,所有请款凭证及附件必须要符合规定,要素齐全、缺一不可,凡是要素不齐全或资金使用范围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办理,坚决杜绝挤占民生资金用于其他支出。同时,定期与预算单位、金融机构和上下级财政部门对账,确保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三是充分发挥基层财政所面向群众、贴近项目、就近就地监管的优势,加强对乡镇财政所监管民生资金的履职考核,增强乡镇财政支出管理意识,切实加强各类民生资金的监管,防止民生资金被挤占、套取、挪用。四是开展民生资金绩效评价,强化民生资金“问效制”和“问责制”,将民生资金列入预算绩效管理,不断完善民生支出绩效考评体系。2015年将州本级预算安排的州直单位所有民生资金纳入了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并对2014年13项民生资金共计23103万元实施了重点绩效评价。 

  四、加强监督检查。一方面,认真抓好对外监督检查,围绕民生政策落实、部门履职、资金运行、资金审批拨付和资金专账管理等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2015年,重点开展了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同时对城乡低保资金、社会保险基金、中职和高中助学金、农村文化建设资金、保障性住房资金、就业资金等民生资金进行了专项检查。另一方面,加强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将财政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作为内部重点监督内容,以拨款程序是否合规、拨款手续是否完善、资金拨付是否及时、资金使用是否合理为检查重点,进一步前移监督关口,保证了民生资金使用的安全性、真实性、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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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