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多措并举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一是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制定出台了《湘西自治州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州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处置工作的通知》等制度文件,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行为。起草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预算限额标准》,将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配置标准和配置程序。积极指导各县市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龙山、泸溪、凤凰、花垣、古丈等县制定了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或规定,泸溪、花垣等县制定了资产配备标准管理办法;同时,督促州直行政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单位内部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从资产购建、保管、使用、处置、统计等方面加强内部管控,切实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保障,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二是规范国有资产处置。坚持国有资产实行“集中管理、统一处置、有效监督、严格控制”的管理办法。各单位发生调拨、出让、置换、报废、报损等资产处置行为,须严格按照“单位申请、部门审核、财政审批”的程序办理处置手续;对出租、出借、对外投资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资产处置行为,采取公开招租、公开拍卖、招投标、挂牌交易等竞价方式进行,严禁场外交易、自行处置;资产出租、出借以及处置收入,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各县市建立了资产交易平台,龙山、凤凰、吉首、永顺等县市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公开处置资产,有效提升国有资产处置收益。
三是加强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全积极筹资实施资产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初步搭建起了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之间的资产动态管理信息平台。举办多期资产管理软件系统业务培训,结合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进行跟踪问效,不断完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目前,全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已初具规模,保障了一年一度的资产清查信息数据按时完成,为推进预算编制精细化、实现资产管理动态化搭建了信息平台,提供了技术支撑。
四是扎实开展事业单位产权登记。认真组织开展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产权清理登记,深入有关单位宣传产权登记相关政策及工作要求,并对具体经办财务人员进行了现场业务培训指导,帮助各单位财务人员熟悉和掌握产权登记管理办法的要求、目的、范围和程序,稳步推进工作。已经完成143家州直单位产权登记的数据上报、复核、发证工作,各县市也正在加快进度、逐步推进该项工作,预计今年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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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1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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