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源市出台规范财政管理的实施意见
为有效应对当前严峻的经济财政形势,涟源市出台了《涟源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财政管理的实施意见》,加强和规范财政收入、财政分配、预算执行、财政监督等管理工作,着力推进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
一、规范财政收入管理,健全收入管理机制。规范税收收入管理。坚持依法治税,推进税制改革,创新财源涵养模式,建立健全综合治税体系,完善部门协税护税制度,坚持依法、依规、依程序执收,做实财政收入;规范非税收入征管。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定期编制、公示收费和基金项目目录;规范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加强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理顺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推行政府统一所有、财政统一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
二、规范财政分配管理,完善政府预算体系。依法编制预算。规范预算编程,完善预算体系,将政府的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建立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探索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推进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工作长效化、常态化、制度化,严格执行全市公务接待、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等管理办法,严格控制政府性楼堂馆所、“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严格执行预算。成立全市财政经费审批领导小组,实行经费集中审批制度,坚决杜绝随意性支出。
三、规范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硬化年度支出预算约束。牢固树立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观念,切实减少年中追加。强化专项资金管理。清理整合目标接近、方向类同、管理方式相近的专项资金,取消“小、散、乱”以及绩效不高的竞争性领域专项,集中财力支持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和重点产业,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建立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加大结转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对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资金,按规定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亟需资金支持的领域。
四、规范财政监督管理,创新财政监督模式。推进政务公开。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准确、注重实效、及时便民的原则,通过财政政务公开网站、综合信息网站等媒体,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财政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和管理办法,接受群众监督。创新财政监督模式。推进管理制度创新,推动监督工作转型,前移监督关口,全面构建预算编制同步监督、预算执行动态监控、资金使用跟踪问效和监督成果综合运用长效机制。加强财政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按照权责一致、有效制衡、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原则,建立完善财政内部控制制度,推进预算编制、执行与监督权适度分离与制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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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