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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州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

  今年以来,湘西州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工作紧紧围绕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按照中央、省州的改革部署和工作安排,结合州情实际,大胆实践,扎实推进,特别是在收入管理、预算管理、投融资管理和资金管理方面,采取了新举措,迈出了新步伐,取得了新进展。

  一、改革收入管理,力求科学有序。创新财源涵养模式,坚持科学涵养财源,认真贯彻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加大财政支持经济发展力度,通过调整结构、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向上争资等途径,多渠道筹措资金,积极支持优势产业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财政增收。落实国家税制改革,将“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至电信、邮政、铁路运输等行业,严格落实小微企业税收减免优惠政策,支持产业结构优化和现代服务业发展。规范非税收入征管,扎实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涉企服务收费以及行政许可(审批)前置服务收费项目清理,相应建立了4个项目收费清单,共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少22个项目,取消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涉企服务收费10项,降低15项涉企服务性收费标准。

  二、改革预算管理,力求规范透明。推进全口径预算编制,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州本级实行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4本预算统筹统编、收支统批统管,统一预算分配权;将地方教育附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的15%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中城市维护建设税、排污费等专项收入逐步实行收支脱钩;将2014年的超收收入转入稳定调节基金。推进预决算公开,扩大预算公开范围,加大预算公开力度,除涉密信息外,全州各级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均全面向社会实行了公开。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 2015年,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工作扩大到全州所有县市。推进预算绩效管理,2015年,对纳入预算的所有财政专项资金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对州本级预算安排的52个 100万元以上的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自评,对所有州直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

  三、改革投融资管理,力求风险可控。推广运用PPP模式,设立融资监督管理办公室,加挂PPP管理办公室牌子,专司政府债务管理和PPP项目管理职责,积极包装策划项目,抓好项目运营运作, 2015年,吉首市张社大道建设项目、吉首市环境综合治理一体化项目和花垣县城乡一体化综合开发建设项目入围全省第二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示范项目。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制定出台了《湘西自治州政府性债务管理实施细则》(州政发〔2014〕8号),对政府债务实行规模控制和分类管理,严格限定政府举债程序和资金用途,实行债务风险预警和考核问责管理,建立了规范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扎实开展全州政府性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摸清了债务底数,澄清了债务底子,对县市政府性债务的规模、结构和安全性进行动态监测,实行预警通报,对政府重大举债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督和绩效评价,确保风险可防可控。

  四、改革资金管理,力求安全高效。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制定出台了州本级财政支出管理办法及其内部实施规程,指导各县市参照出台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制定出台了公务接待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管理办法,印发了严控“三公”经费预算管理的通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2015年,州本级投入319万元购买环境监测、项目评审专业技术、住房公积金行业信息软件、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5项社会服务;龙山县投入1059万元购买城市环卫保洁服务;凤凰县投入65万元购买法律服务。规范整合专项资金,推进资金统筹使用,对本级安排与上级下达的专项资金、公共财政预算安排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进行整合,集中用于扶贫开发、项目建设和产业发展。2015年,出台了《关于推进创新创业园区建设加快实施“73”计划的意见》,明确2015年至2017年期间,每年整合专项资金1.05亿元,三年共整合资金3.15亿元,集中财力支持创新创业园区建设;全州整合扶贫、发改、财政、水利等部门资金17.75亿元,集中用于开展驻村扶贫工作;统筹安排农业综合开发、一事一议、土地收益等资金10671万元,集中用于实施“五小”水利工程建设。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扎实开展结转结余资金的清理、收回和拨付工作,把多年以来的结余资金,转为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超过2年以上未用的结转资金,进行归并调整、重新安排使用;通过提前下达预算、限时拨付资金、支出进度通报等手段,加快预算执行,提升预算执行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改革国库现金管理,出台了《州本级财政性资金存放管理暂行办法》,将财政性资金存放与银行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挂钩,有效激发了银行支持地方发展的积极性。改革公务支出管理,2015年,州本级采取“压专项、调结构、增公用”的方式,清理和压减州直单位专项资金,用于提高机关单位公用经费标准,开足正门,堵住偏门。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研究起草了《湘西自治州州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和《湘西自治州州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预算限额标准》,经相关程序审议和报批后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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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