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财政局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添砖加瓦”
为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永州市财政局积极配合人社、教育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出台的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同时,立足实际、多措并举,力保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稳中向好。
第一,政策保障毕业生就业创业。自2009年起,永州市结合实际情况,先后出台了《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普通高等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永州市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工作实施方案》、《永州市2010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工作方案》、《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全市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扶持大学生就业创业的政策,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第二,鼓励中小企业吸纳毕业生。一是给予社保补贴。按照根据省人社厅、省财厅下发了《关于做好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中小微型企业一次性岗位补贴及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配合市人社部门对招用高校毕业生就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家企业进行审核,并及时拨付社会保险补贴。二是支持免费保管档案。近年来,永州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共为到小型微型企业就业、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提供了档案免费保管,解决了高校毕业生档案托管的后顾之忧。
第三,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一是实行税费减免。针对高校毕业生选择创业的,实行创业减免税收,对高校毕业生创业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二是提供贷款贴息。对创业的高校毕业生优先提供高校毕业生小额担保贷款,并实行优先办理,跟踪服务。三是做好创业服务。永州市大学生创业城、湖南科技学院创业园等2个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对创业者免费提供培训并跟踪指导服务。此外,对成功创业的大学生,给予1000元一次性开办费补贴,租赁房屋进行自主创业的,可享受3年每月300元的房租补贴,激发了高校毕业生创业的兴趣和信心,受到了高校和广大毕业生的欢迎。
第四,组织开展培训见习促进就业。一是积极开展免费培训。针对在校大学生,配合人社部门与高校协作,在学校宣传大学生创业政策,启发创业思路,讲授创业技巧,受到学生们的热烈欢迎。二是组织开展好就业见习。目前,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已达77家,并给予一定的就业见习补贴。三是组织开展公共就业服务活动。计划举办“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高校毕业生网络招聘月”等公共服务活动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提供了大量的岗位。四是给予求职补贴。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发放求职补贴,今年3月,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已经通知市内三所高校组织学生申报今年的求职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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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