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立新规“助跑”产业转型发展
近年来,郴州市财政局高度重视产业转型发展和产业引导资金创新管理工作,较好地发挥了财政政策和资金的导向作用,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增长和财税增收。
一是健全制度。相继出台了《郴州市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工业、旅游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发展、文化、科技等6个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做到了“一个产业一个办法”。
二是规范程序。在产业引导资金分配上,采取“公开申报、专家评审、财经领导小组审定、社会公示”四个程序执行。从2014年起,项目申报和拟安排资金情况均在《郴州日报》进行了公示。
三是创新管理。在产业引导资金使用上,做到“五挂钩”即与企业的税收挂钩、与项目投资挂钩、与项目进度挂钩、与项目评估绩效挂钩、与企业信用等级挂钩,同时采取“贴”、“补”、“奖”的方式,集中60%-80%资金用于支持重大产业项目建设。支持额度原则上工业项目100万元以上,现代服务业项目50万元以上、农业项目50万元以上、文化项目3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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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