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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巧借“信息之手”规范工资发放

  为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加强财政监管,规范已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发放,郴州市财政局积极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在工资系统中开发了一套事业单位专用的绩效工资模块,率先在全省对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行信息化管理。截止目前,郴州市本级64个国库集中支付上线事业单位,共3945名正式工作人员的工资已经全部纳入绩效工资模块发放。

  一是工资发放渠道实现自主高效化。事业单位工资模块改变了以往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事业单位工资由财政国库管理局统发或者少数单位自行发放的方式,实现了统一渠道发放。各单位自行选择代发银行,签订代理协议,每月进入系统录入单位工资发放信息,经业务归口科室审核后,国库管理局通过直接支付,将工资实发总额拨付到代发银行过渡户,代发银行根据单位提供的工资明细表将工资发放到个人。这样不仅简化了工资发放业务手续,各单位还可以根据自身工作绩效考核情况,自行决定发放工资时间,大大提高了工作自主性。

  二是工资发放额度实现精准定量化。事业单位工资模块精确的设定了各单位经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额度,单位每月发放绩效工资后,绩效工资总量额度就会相应减少,额度一旦使用完,将不能再发放工资,从而严格控制了单位必须执行核定的绩效工资水平和总量,规范了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发放,给单位戴上了紧箍咒。

  三是工资发放监管实现严格规范化。纳入事业单位工资模块发放工资的事业单位,所有正式工作人员的工资只能从绩效工资专用模块直接支付,不得通过别的渠道再多途径发放。业务科室及国库管理局对单位另行发放工资及津贴补贴的申报不予受理,各单位未经批准通过直接支付发放的工资及津贴补贴一律视做违纪,市人社局会同市纪委、组织、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通过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对单位执行绩效工资情况进行督查,从而进一步规范了事业单位工资发放,维护了工资及津贴补贴发放纪律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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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4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