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星区抓好三项政府采购提升规模效益
2014年,娄星区着力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坚持“应采尽采”原则,全年共审核采购总次数 2295 批次,完成政府采购预算10587.92万元,采购合同金额 9122.30万元,节约资金1465.62万元,节支率为14 %,实现采购规模、采购效益双提高
一是抓好工程采购。把工程采购摆上突出位置,高度重视工程类政府采购工作,通过行之有效的宣传活动争取社会各方的理解与支持,依法将所有政府财政性投资工程项目,如道路建设、城市绿化、教学楼改造、水利工程、棚户区改造等纳入政府采购范围。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在实施工程项目招标时必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为准绳,在招标活动中坚持以公开招标为主要方式,提高采购信息发布的时效性,保证工程采购的竞争性,采用科学的评标方法,制订合理的评标标准,确保采购结果的公正性和公平性。完善工程类评审专家库建设,扩充数量,加强培训,提高专家的评审能力。2014年,该区工程类项目采购217次,预算5087.32万元,合同价4548.24万元,节约539.08万元。
二是抓好分散采购。加强对分散采购项目的预算管理。年初采购单位将分散采购项目编入部门预算,确保政府采购预算的完整性,杜绝无预算、无资金的采购,在审核具体的采购计划时注意采购的必要性、是否有指定品牌倾向、预算价是否合理、有无将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转移为分散采购。做好合同备案、资金支付、检查、质疑投诉处理等后续管理工作。检查合同签订是否与采购文件内容相一致,有无突破采购预算情形,对供应商的质疑投诉及时依法处理,切实维护分散采购活动的正常秩序。
三是抓好集中采购。坚持公开招标为主,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为辅,询价采购为次,慎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计划安排趋于集中,根据季节性变化或工作需要将一些通用性的采购项目如计算机、空调等安排在相对集中的时间段进行采购,将日常零星的采购项目汇集成金额较大的采购项目,通过政府集中采购实现其零散采购所无法实现的规模效应。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实施合并采购。一方面可对采购项目实行纵向合并,对不同的采购项目,如产品的类别、性质、功能等基本相同或相近,尽量进行合并,放在一起完成,如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等可合并进行采购,这样可扩大采购规模,提高采购的工作效率。另一方面可对采购项目实行横向合并,在集中采购的实务操作中,打破单位、行业甚至地域的限制,实现同类采购项目跨单位、跨行业、跨地域合并,更大程度地提高集中采购的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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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2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