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着力推进财政审计“两分离、互监督”财政投资评审改革
去年以来,怀化市着力推进财政、审计“两分离、互监督”财政投资评审改革,最大限度地统筹项目。2014年,怀化市评审各类财政投资项目550个,送审金额40.18亿元,审定金额33.01亿元,核减率17.85%。
一是牢固树立“不唯减、不唯增、只唯实”的评审新理念。在评审实践中,始终坚持科学标准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实行项目评审结果量价全面对接。凡虚高的概算、预算、结算、决算,都毫不犹豫地审减下来。凡低于实际需要、容易造成尾巴工程的项目申请,则实事求是地审增上去。
二是实行工程决算评审分离。出台《怀化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怀化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从2014年5月起,实行工程决算评审分离,财政初审、审计终审,由审计部门下达决算审计报告。财政部门将评审后的工程决算,报送审计部门审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审计部门依法出具的审计报告作为办理工程竣工决算的依据,实现政府投资项目财政部门评审和审计部门审计全覆盖。
三是加强变更控制管理。对预算变更累计超出合同总价10%以上或单次变更在50万元以上的较大设计变更,由项目行政主管部门(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负责审查变更合理性,财政部门审查变更预算后,报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后实施。
四是将征地拆迁纳入财政投资评审,实现评审范围全覆盖。采取现场抽查和档案资料相比对的方法,深入现场核实住宅房屋面积及附属设施补偿标准,避免因拆迁赔偿所依据的实物消失给评审的准确性所造成的影响。比对查看征地拆迁补偿范围和标准的执行,看征地拆迁标准是否符合有关政策及拆迁方案的规定。通过层层比对,确保评审结论准确。2014年,市本级已完成征地拆迁预算项目7个,送审金额36217万元,财政审定金额34261万元,审减金额1956万元,审减率5.4%。
五是加强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管理。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建立市本级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中介服务名录库,目前共有54家具备乙级以上资质中介服务机构入围。对工程造价咨询、勘测、设计、评估、监理等单向费用在30万元以下项目,建设单位从名录库中选择服务机构。
六是实行限时办结制度。通过限时办结系统的控制,及时审定单项工程预算、结算,为招标控制、分期分批拨付资金提供科学的技术依据。同时根据工程类别及投资额大小,严格规定投资评审的具体时限。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15年0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