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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水江市政府购买基本养老服务起航

  近日,冷水江市出台《2014年度冷水江市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工作实施方案》,标志着该市政府购买基本养老服务正式启航。

  一、目标任务。2014年覆盖率达60%(指实际补贴对象占应补贴对象的比率,下同),2015年覆盖率达70%,2016年覆盖率达80%,2017年覆盖率达100%。

  二、补贴对象。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对象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65周岁及以上;二是城乡低保(五保、城市“三无”)老年人;三是失能半失能人员(指老年人吃饭、穿衣、上下床、上厕所、室内走动和洗澡六项指标,只要有一项指标完成“有些困难”,视为半失能。只要有一项指标“做不了”,视为失能)。

  三、补贴内容。一是生活照料。为老人提供日常生活照顾和生活护理方面的服务,如洗衣做饭、打扫卫生、日常家电水暖维修、理发、购买物品等。二是康复护理。协助相关医疗机构,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陪同老人参加健康检查、诊断、治疗,开展个人半护理或全护理、送药上门、保健知识宣讲、特殊护理(例如阿尔兹海默病、心脑血管疾病康复)等服务。

  四、服务方式。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对象所在地乡镇办组织实施。城区(冷水江街道办事处、布溪街道办事处、同兴乡邻近城区一部分)采取向社区家政服务公司购买服务的办法实施。农村由乡镇办村级组织牵头负责,采取指定专人邻里互助服务、委托所在地服务机构或村卫生室康复护理服务。基本养老服务项目和标准以签定服务卡的形式予以明确。服务卡的主要内容包括服务项目、服务时间、服务费用、服务满意度、双方签名等。

  五、执行标准。2014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元。

  六、申请程序。由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或第一监护人向所在村(社区)提出申请,填写《冷水江市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对象申请审批表》,并提供身份证、户口本、低保(五保)等相关证件复印件。村(社区)对申请人进行初核,审核过程中,村(社区)支两委负责人签字盖章,驻村干部审核签名,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所在的乡镇办(单位)进行审定,由乡镇办(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市民政部门备案。

  七、发放办法。中心城区范围按季拨付、农村按半年拨付方式进行。市财政和民政部门要组织相关人员对服务台帐和相关资料进行定期和不定期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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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