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沾溪镇推行“三个严格”向管理要效益
今年以来,桃江县沾溪镇财政所以创建省级标准化财政所为契机,认真履行财政管理职能,通过推行“三个严格”,进一步规范了机关财务管理,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严格执行年初预算。机关所有开支,均必须按照年初镇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预算执行,同时严格日常收支核算管理,进一步完善公务接待、政府采购、机关后勤管理等制度,严控机关行政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据初步统计,至8月底止,该镇“三公经费”支出同比减少15万多元。
二是严格落实新会计制度。组织财政所干部和机关部门站所财务人员认真学习新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及时做好新旧会计科目衔接,确保财务人员严格按新会计制度处理财务。同时,结合新会计制度实施,对镇机关及部门站所历年往来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对所有往来款项按不同性质重新调整、分类记账。通过清理,将339.6万元应付款转为收入,将168.8万元应收款转为支出,调整101.9万元往来款项,调整往来科目款项42.3万元,收回欠款5万多元,有效规范了机关和部门站所财务。
三是严格固定资产管理。该镇建立以镇长任组长、财政所长任副组长,各部门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机关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明确财政所为机关固定资产管理的主体单位和责任单位,并要求每个部门站所配备一名固定资产管理员。制定完善固定资产添置申报、审批、购置、处置的相关程序,纳入了政府采购范围的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创新固定资产管理方式,设立机关固定资产台账,对每台(件)固定资产张贴资产卡片,明确使用保管人,并拍照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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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年0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