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多措并举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城区新增中小学学位2万个,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100%在公办学校就读,依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利。近日,长沙市出台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措施,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依法接受义务教育,并确保其与城镇居民子女享受同等的受教育权利。
一是扩大教育资源。今年上半年,长沙市确立教育类投资重大项目11个,总投资19亿元;相继启动10所城区中小学新改扩建及131所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提质改造,添置学生床位2320个;新增师大附中、梅溪湖中学等4所中学,城区新增中小学学位2万个,推进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工作并启动建设城乡公办园62所。同时要求全日制公办中小学充分挖掘潜力,尽可能多地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
二是明确接收原则。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依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利,并确保其与城镇居民子女享受同等的受教育权利。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年满六周岁,需在长沙城区公办小学就读且符合条件的,由住所所在地的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的原则安排就读;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长沙城区公办初中且符合条件的,可就地申请,按照一视同仁的原则同等享受城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的招生录取政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外地小学毕业后,要求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入读城区公办初中学校且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一进行微机派位。
三是减轻费用负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当地学生实行同一收费标准。政府和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名义向家长收取“借读费”和与就学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共建费”等。通过设立助学金、减免费用、免费提供教科书等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进城务工人员减轻费用负担,确保其随迁子女顺利就学。
四是完善教学管理。要求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的学校在评优奖励、入队入团、课外活动等方面,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城市学生一视同仁。同时加强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生家庭的联系,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等情况,积极探索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教育教学管理方法,帮助他们克服心理障碍,尽快适应新的学习环境。
五是建立保障机制。建立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经费筹措保障机制,合理测算年度资金需求,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确保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就学的相关经费及时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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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年09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