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县四举措推动财政监督工作转型
芷江县财政局从财政收支入手,推动监督职能转型,提高财政监督职能“扩质增容”,积极推动财政监督机制创新,实现由事后监督到对内监督、事前监督和事中控制的职能转变。
加强收入管理,延伸财政监督职能。财政收入监管一直以来是财政内部监督管理的空白,属典型的事后监督,没有建立日常监督机制。为改变这一现状,芷江县出台了《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通知》,从县财政负责征收管理的非税资金入手,进一步明确非税收入的范围及分配比例,规范资金管理及政府统筹减免程序,由财政非税局和监督股对减免资金进行联合跟踪监督管理。
加强支出管理,财政监督职能重点由外而内。为实现财政资金运作的“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全程监控”。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县财政局先后出台了《芷江侗族自治县专项资金暂行管理办法》、《芷江侗族自治县财政局内部监督检查办法》,将财政监督检查的重点由外向内转移,并将对内监督延伸到外部监督,内外同时开展监督,由事后监督转变为日常过程监督和控制。县财政局内部绩效考核办法将财政监督内容分为两项,一是资金管理和监督。各支出股室绩效考核业务类指标将资金管理和监督摆在第一项,规范专项资金、日常经费的拨付操作。二是财政监督检查。每年对一个重点专项资金项目进行跟踪检查,对非本股室管理的单位进行财政监督检查,两项考核分值占比20%以上,由财政监督股对财政专项资金的收付、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监督。
建立监督联络员机制,形成财政监督合力。县财政局建立了财政监督联络员制度。财政监督联络员分为财政局内部监督联络员和政府采购、投资评审监督联络员。内部监督联络员是由县财政局属单位和业务支出股室人员兼任,具体产生办法是由局属单位和股室推荐、分管局长审批、县财政监督机构注册备案,在县纪委、监察、财政监察监督机构指导下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政府采购、投资评审监督联络员由县直各单位和乡镇纪检书记担任,县纪检监察部门推荐,县财政监察监督机构注册备案。政府采购、投资评审联络员进入县财政投资评审专家库,根据具体情况,由县纪检监察和县财政监察监督机构随机抽选人员参与投资评审项目监督检查。
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财政监督效率。充分利用县财政局信息中心的信息平台系统,授权财政监督股建立一个覆盖财政预算指标系统、国库支付系统、非税收入管理系统的网络系统,对财政资金支出全过程、实时动态监控。财政监督机构通过办公室电脑就能看到财政资金的走向,及时掌握财政资金运行信息。根据预算编制工作的实际情况,预算编制监督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预算股拟出县财政大预算编制草案向局领导汇报,财政监督分管领导参加会议,对预算编制进行审查;二是财政监督机构参与部门预算公用经费标准的确定;三是从预算公开入手,每年财政预算通过人大常委会之后,对部分民生资金安排予以公开,如新农合、新农保、教育资金等,掌握、了解专项资金安排和配套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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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年07月15日